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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节(2 / 2)

他点了点头。“我不说瞎话,南起克兰斯顿北到波托盖1,凡是条件相当的意大利裔美国娘们,她全都给我介绍过,我敢说决漏不了一个。”

1罗德艾兰州东北部的一个城镇。

“可就是都看不上眼,是不是?”

“倒也不是,有几位还是挺不错的,”他说。他这话倒很出乎我的意料。“比如有位里纳尔迪女士,是詹尼念初中时的英语教师”

“哦?”我应了一声。

“她就挺不错。我们来往过一阵子。她如今早嫁了人了。孩子都有了三个了。”

“我看你是根本没打算想结婚,菲尔。”

他望着我,把头摇摇。“我说奥利弗呀——这样的好福气我可是已经享受过一回了。我算是什么东西,哪里敢存这样的妄想——常人一次都难得的好福气,难道想要上帝赐给我两次?”

说完他好像憋不住把眼光避开了,大概是向我吐露了真情,感到有些后悔吧。

到了元旦那天,他简直是连推带搡逼着我乘上火车回家的。

“别忘了是你亲口答应了的,得回去干你的事了,”他说。

“大家彼此彼此,”我也回他一句。

“于点儿事有好处哪。真的,奥利弗,好处真大着哪。”他的话说完,列车也就开动了。

菲尔的话说得有理。一头扎进了人家的诉讼案子,我原先郁积在心中的愤懑便由此而得到了宣泄。我原先总有那么个感觉,总觉得自己仿佛受了谁的什么委屈。是社会体制有问题!是天道有亏!因此我就觉得自己应当切切实实做一些事,去纠弊补偏。这样我同意承办的案子里,属于“错案”性质的也愈来愈多了。要知道,当时我们的百花园里秽草恶卉还是不在少数的。

由于“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384u。s。436)1的影响,我便成了个大忙人。从该案开始最高法院就确认了:对嫌疑犯务必先讲清楚,在尚未清得律师的情况下他有权暂不回答问题。此前也不知有多少人根本还没有请教过律师,便给匆匆押上法庭审理结案了——我一想起来就激动,真为这些人愤愤不平。利罗伊-西格就是一个例子:我通过美国公民自由协会承接下他的案子时,他早就给关在阿蒂卡2了。

1这是美国司法史上的一个著名判例,1966年由沃伦主持下的最高法院作出判决。

2阿蒂卡:指纽约州的阿蒂卡监狱。

这位利罗伊老兄当初之被定罪,依据的是有他签字的一纸供状,其实那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审讯以后,被警方以巧妙的手法套取了去的。(他们也真有办法——可这是不是合法呢?)他签下名字的时候,也不清楚这个字签下去分量有多重,他只求签了字就能让他阖会儿眼。他的案子一经提出复审,当时就成了援用“米兰达”案判例的纽约几宗大案之一。结果我们终于使他得以出了班房。算是讨回了一点公道。

“真谢谢你啊,老兄,”他谢过了我,就转过身去吻他热泪盈眶的妻子。

“不要大激动了,”我应了一声也就走了——我又不能叫利罗伊-西格把快乐分一点给我。再说,他到底还有个老婆呢。而且,话又得说回来,我们律师私下行话中的所谓“冤包子”天下也实在太多了。

再如桑迪-韦伯也是一个例子。他是跟征兵局打的官司,为的是出于信仰原因,他要求援例免服兵役。征兵局觉得事情难办。桑迪如果是教友派倒也罢了1,可他又不是,所以很难证明他不肯去打仗原因不在于怕死,而是出于他“根深蒂固的信仰”尽管他明知官司打起来吉凶难卜,桑迪却还是情愿留下来打这场官司,怎么也不肯逃到加拿大会。他要表明自己是对得起良心的。自己是坚决主张非暴力的。为了他他的女朋友都快急死了。他有个朋友就在刘易斯堡2坐班房,那日子才不好过呢。因此他的女朋友就劝他:我们还是逃到蒙特利尔去吧。他却说:我要留下来战斗。

1教友派,又称公谊会或贵格会,为基督教新教教派之一。创始人福克斯劝诫会徒向“主”祈祷时须作颤粟状,故会徒被称作贵格(颤栗者)。该教派反对一切战争和暴力,在美国规定教友派成员可以免服兵役。

2在宾夕法尼亚州中部,该处有一联邦监狱。

我们战斗了。第一次官司没打赢。我们又提出上诉,这一次到底胜诉了。虽说他还得去一家医院里洗上三年碗碟,他却乐意得不得了。

“你真神哪!”桑迪和他的女朋友唱着这么句歌儿,一齐来跟我拥抱。我回了他们一句:“坚定信心就是胜利,”就一迈腿走了,这屠尤伟业还有待我去扩大战果呢。我也回头看过他们一眼,见他们俩在人行道上简直跳起舞来了。可我就是笑不起来。

唉,我心头只觉得愤懑难言。

我就埋头工作,总是能干到多晚就干到多晚。我真不愿意下班回家。也不知怎么,家里似乎什么都会浮现出詹尼的影子。就比如那架钢琴。还有她那些书。我俩一道挑选的那套家具。真的,我心里甚至还掠过了一丝想搬家的念头。好在我总要老晚才回到家里,搬不搬家暂时好像也无所谓。渐渐地,一个人在冷清清的厨房里独自吃饭我惯了,一个人听录音带听到夜深我也惯了——不过詹尼的那张读书专用椅我是从来不去坐的。我甚至还自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儿,在我们那张空荡荡的大床上我也勉强睡得着觉了。所以心里也就觉得不是非搬家不可了。

可是有一天我打开了一扇橱门,情况就起了突变。

那是詹尼的衣橱,本来我是从来不去碰一碰的,可是那天也不知怎么,我却糊里糊涂打开了这衣橱门。一眼就看见了她的衣服。詹尼的连衫裙,短上衣,领巾披巾,全在那儿。还有羊毛衫——里边有一件还是她中学时代穿的老古董呢,尽管早已穿得都快烂了,她却一直舍不得丢掉,在家里还常穿的。一橱的衣服都在,可就是詹尼不在了。怔怔地瞅着这些遗物,绸的毛的好大一堆,我也真说不上心头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反正总依稀有这么个向往吧:我要是去把那件老古董羊毛衫摸一下,是不是就能沾到一点詹尼的娇躯散落下的屑屑粒粒呢?

我把橱门一关,从此再也没有去开过。

两个星期以后,菲利普-卡维累里悄悄来收拾起詹尼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拿了去。嘴里还兀自咕哝,说是天主教会里有个专门帮助穷人的机构,里边的人他认识。他借来了一辆送面包的卡车,好把东西运到克兰斯顿去,临走一本正经向我道别:“你要再不搬家,我今后就不来看你了。”

说来也怪。屋里凡能引得我睹物思人的种种东西一旦被他席卷而去以后,我不出一个星期就找到了一套新的住房。新居面积不大,更有点牢房的味道(记得吗,纽约凡是底层的屋子窗上都是钉了铁条的)。那其实倒是一幢上等的住宅,正房住的是一位剧院的阔老板,我住的则是半嵌在地下的底层,比起正房来就要差点儿了。他家的漂亮大门门把儿金光锃亮,不过好在要进他的家门得上一列台阶,所以去他家胡天胡帝的人再多,也打扰不到我。而且我这新居离上班的地点要比以前近多了,到中央公园更是几步路就到。种种迹象显然表明,我心灵的创痛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平复了。

可是我的心里总还揣着一大块心病。

尽管我这新居四壁都挂上了新的装饰画儿,连床也换了一张簇新的,尽管朋友见了我说“老兄,气色不错啊”的也愈来愈多了,可是其实我还一直暗暗藏着我那亡妻詹尼的一样遗物。

家里写字台最下面的一个抽屉里,我还藏着詹尼的眼镜。而且不是一副,我把两副全藏在那儿。因为我只要对她的眼镜看上一眼,就会想起当初透过镜片便能把我一眼看透的那一对可爱的眼睛。

不过除了这一点以外,在其他方面我还是蛮不错的。所以见到我的人,也个个都毫不犹豫地说我蛮不错了。

“你好,我叫菲尔。我是个烤糕饼的迷。”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听他这样赶时髦说这个“迷”字,人家真会当他烤蛋糕是一种业余爱好,不会想到他可是靠这个手艺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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