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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路菲菲去公司,决定先就青金石营销方案开个会,让脑子换换思路。
会刚开了一个小时,有人打电话过来,是法国文、、化部。
奇怪,法国文、、化部找她干什么?法国文化还有什么需要找她营销的吗?
路菲菲接了电话才知道,康奈尔·伯希和要送一批中国的文物回来,但不是送给博物馆,而是送给她私人的,她愿意怎么处置,随她高兴。
现在就有个问题,那批文物,有敦煌文书,也有怎么看都像圆明园丢失的物件。
也就是说,如果送的全是真的,那就都是国家级文物。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国人不能把国家级文物赠送给外国人或是外国机构。
但是没有规定外国人能不能把中国的国家级文物赠送给中国的私人。
以前就算商谈敦煌、各种佛窟、圆明园被盗走的珍宝,也都是国家对国家,从来没有个人赠个人。
在法律法规上,这算怎么回事。如果赠送成立,那这批文物就算是路菲菲个人的了。
如果赠送不成立,那康奈尔就不送了,他说他送这批文物回中国,是为了报答路菲菲的救命之恩,跟国家没有任何关系。
而且,他说,这批文物不是他曾祖父的,而是曾祖父的朋友从中国合法购买回来的,由于那个朋友没有后代,就全部赠送给了他家。
不是偷盗,不管从什么法律来说,这都是合法获得的物品。
康奈尔为了证明这些文物是合法的,还出示了几份文件。
第一份是1910年,天津一个古玩商给鉴定记录,还有当时的法国人出具的鉴定记录。
第二份是很完整的账单原件。是1912年,上海海关同意将这批文物,由上海海运出关而收取的各种费用,每一件文物都写得很清楚明白,每一件文物都收了相关的税费。
第三份是“曾祖父的朋友”写信给伯希和的信,说他也从中国买了一批文物,希望运回国之后,他能帮忙看看。
时隔近百年,能有这三份文件,已经很了不起了,中国人那会儿做买卖也不兴开票。
特别是古董行,出门就不认账的。
把中国的文物还给中国是个好事,不过康奈尔想捐的文物,涉及的部门、个人、法律,都很新。
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国文化、、部已经很努力地劝说他直接捐给中国政、、府,免得大家麻烦。
然而,康奈尔不愧是革命老区的群众,不愧是《自由引导人民》的人民。
他!就!不!
他说这是违背了他自由的个人意志。
法国文、、化部得先问问路菲菲的个人意志到底是怎么样的,要是她坚决想要以个人名义收下这批文物,那这烦心事就交给她跟有关部门协商沟通。
要是她想直接捐给哪个博物馆,也好先沟通。
幸好法国人先找了路菲菲,而没有先找国家文、、化部。
路菲菲是不敢收这批文物的,国字头的t文物,不能交易,放在家里还得供着,要是被虫蛀了,被打碎了,她就成了千古罪人,出门都要被人扔石头。
送给有收藏展览能力的博物馆最好,让大家看看。
但是,送给哪个博物馆呢?
国博、省博物院,甚至她家所在的区博物馆,都想把这批藏品放在自己的馆里。
区博物馆胃口一点都不大,他们的诉求就是先在他们那里摆几周。
甚至还有敦煌博物馆,因为里面有一份是敦煌藏经洞被顺走……买走的经书残卷。
他们希望能放在自己这里,这才算真正的让文物回家。
经过几方博弈,最后大家达成共识。
就展览条件来说,省博物院是够条件的,国博和敦煌博物馆也没问题。
鉴于康奈尔明说是送给路菲菲个人的,还是先由省博物馆代路菲菲收着,展一段时间。
至于之后路菲菲到底决定把这批文物送给哪个博物馆,再说,不着急,好歹让文物先进了中国国境。免得夜长梦多,不知道半路会发生什么变故。
由于形式上,还是送给路菲菲这个人的,所以,还有一些手续要办。
中间还涉及到一些私人收藏领域的业务,路菲菲两眼一抹黑。
省博物院的领导也没遇到过这么复杂的操作,他提议:“我带你去找个老专家问问,他是我们省美术协会的会长,收了不少古董字画,还有金石,经验丰富。”
路菲菲:“……这个老专家,姓段?”
领导:“对!你认识啊?”
路菲菲:“认识他儿子。”
领导:“那更好!说话都方便!”
上楼、敲门,开门的是徐女士,看见路菲菲,她挺开心:“哎呀,菲菲,是你啊,段风这两天不知道怎么了,魂不守舍的,整天把自己关屋里,我问他又不说,你帮我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