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是不知道能不能行的通,我们目前手上的银子只够去县城开店的,没有多余的银子去租村民的土地或者是买村民的土地,所以我想了个办法,你听听……”
而后,白若汐便把自己想的其中一个办法说了出来,大意是这样的。
和村民签订承包协议,将土地给食品厂使用,土地种什么粮食由食品厂全权负责。
秋收的时候会按照土地的大小,比如一亩地给村民多少粮食,剩余的归食品厂所有。
现代这种模式很多,这种承包的其实还要给承包人的钱呢。
可白若汐也知道,想要村民给他们钱,是不可能的。
然而这个点子却被夜凌辰全权否决了。
“不行,若汐,土地就是村民的命,没有见到切实的利益,他们是不可能让出土地的,而且你能确保真的有剩余么?即便是有剩余,你能确保村民们到时候不会翻脸么?人家的土地上的粮食,人家到时候就是不给咱们也没辙,即便是签了协议,到时候不同意的村民太多,官府也会向着村民,不会向着咱们的,毕竟村民是一点好处都没有提前拿到。”
夜凌辰的话白若汐听的懂,看来这种承包模式不可行了,“那你的意思是只能租用了?”
夜凌辰点头,“种地之前村民又没拿到什么确切的利益,真正看到好处后,即使签了协议反悔的可能性也大,但是租用就不一样了,很多人在租用土地,反悔不得,不过如果是租用,不一定有人愿意租,一亩地租金大概是三百文钱,这个钱根本不够吃饭的,自己种至少能吃个七八分饱,除非去地主家大面积租地,可这附近没有,得跑远一点。”
这就让白若汐犯难,这完全就是有钱也不一定租到土地的节奏啊。
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
买地来种?
且不说买地的银子,一个村里就是这些地,村上根本没多余的地,有的都是未开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