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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1 / 2)

被妈妈带来参加丑小鸭的葬礼了,时隔半年,终于放弃了,真不知道一无是处的女儿有什么可坚持的,尸体被冰冻半年,变得更丑了。

可文哥哥看到尸体却哭了,他说丑小鸭是他的未婚妻,他们说好了丑小鸭满16岁就结婚,然后上同一所大学,谈一场婚后恋爱。

怎么可能,他们结婚了,我怎么办?

文哥哥是我的。』

『1920年7月12日,阴天:

文哥哥丢下我走了,他说要出国,等毕业了再回来,他不要我了。』

『1920年7月20号,大雨:

他走的好急,甚至都不跟我好好告别,其实我也可以出国陪他的。』

……

禾晔面无表情地翻看着一个怀春少女的失恋日记。

从中找出她行凶的轨迹。

在她口中的文哥哥走后,她似乎又陷入了癫狂,开始对别人发出诅咒。

然后再过不久,很平淡地写一篇日记,表示让她讨厌的人消失了。

在这期间,她没有提过作案过程,甚至没有明确地说死了人,只用一些隐晦的话表示。

比如:再也见不到那个让人作呕的垃圾了。

再比如:或许她已经后悔辱骂我了吧,可惜,我不接受道歉。

与禾晔猜想的差不多,在这本日记中,她至少杀死了五个人。

其中的受害者包括1922年带着新的女朋友回国过年的文哥哥。

她说:可真是个滥情的男人,两年前还哭着跟我说丑小鸭是他的未婚妻,说要娶她,这才两年多时间,就结识了新的丑小鸭,这种垃圾不配得到我的喜欢。

没过几天,她就写了一篇新日记。

大致内容是:文哥哥还是好帅,就算是躺在棺材里,也一样迷人,我突然后悔了,怎么办。

禾晔的理解是,她后悔杀文家明了。

最后一篇日记是1922年3月23日。

『今天四姐大婚,她的婚纱好漂亮,我也想穿,再过半个月我就16岁了,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穿上婚纱……』

再过半个月就16岁了……禾晔记得王宝梅说过,六小姐就是16岁时突然暴毙。

他合上日记本,突然明白为什么贺家人允许画室里挂着那么一张裸体画像了。

准确来说,那不是六小姐的自画像,而是她幻想中的自画像。

她双腿残疾,时间长了,双腿的肌肉萎缩,下身变得畸形难看。

所以她很渴望自己有一个健康美丽的躯体,那张画像不过是她添了一个自己的脸罢了。

怪不得她一个女生,却那么喜欢画女性裸体,虽然把那些躯体画得很美,却又要在上面做手脚,让画像上的女生都身带残疾。

她羡慕,同时也嫉妒,可真是黑暗扭曲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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