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坏了你也别吃。”
“不单是怕馅坏了。这家新开的,买四个送一个,我见许多人抢也买了,不晓得好不好吃。”
“这样啊,瞧个头跟之前那家差不多,也是五文钱四个么?”
“是,之前那家的,你不是觉得油厚了些么。咦?包子不错呀,皮真软和,一口就到馅了,恩,这馅滑滑的却不腻呢。宝贝儿,你这儿咬一口——不油的。”莫非对这个包子赞不绝口,迫不及待让冬冬也尝尝。
他把手头吃了一半的包子举到冬冬嘴边。
冬冬见那馅里的汤汁汇到口子边悬悬欲滴,瞧着像油,却比猪油要清亮。
他虽怕腻,却信任莫非,于是轻轻咬下一口。
肉香在嘴中溢开,软而不腻,咽下也没有那股子腥味涌出,确实好吃。
两人边吃边感慨。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真是没错的,一样的面一样的肉,有人就是做得更好吃。
莫非觉得冬冬也能称得上是“泡菜”一行的状元,可把冬冬逗得不行,忙问他自己是哪行的状元。
莫非想了想,说大概是‘捡金娃娃’的状元,说完自己忍不住笑。
冬冬不认同,他觉得莫非应该是“种地”状元。
这下轮到莫非不敢认,那么多老农,经年累月攒了多少经验?比他厉害的太多了,他只是力气大点而已。他凑过到冬冬耳边,悄声给自己换了个“状元”当当,惹得冬冬拿脚在桌子底下狠踢他。
一口气吃了四个肉包,莫非又把桌上所有粥菜扫光,而冬冬半碗粥外加一个包子就吃得饱饱,两人俱是心满意足。
早饭过后,冬冬就在屋檐下洗鸡食桶,莫非看着他带上帽子,又给拎了一桶水放在边上,才回屋处理肉和猪蹄。
先把肉洗净切了,点起小炉子爆油炒熟,半斤肉搁进菜里够两人中午晚上吃的。
肉熟了铲出来在一旁放凉,重新烧油料理猪蹄,稍后就用这个炉子炖猪蹄再好不过了。
他倒了一点油又舀了些糖进去炒化,眼见颜色发黄变稠,赶紧把切成小块的猪蹄倒进去迅速翻炒。
这一套都是葛掌柜教的,说是‘炒糖色’,肉味阵阵溢开,带着点糖的甜香,激得人口水不由自主往外涌。
冬冬回到灶屋,从架上取了个蒲扇立在莫非后头:“我给你打打扇,刚洗的澡又汗湿了。”
“莫扇莫扇,你外头晒进来又这般大动会热的,我吃饭都会汗湿一身,歇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