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荒地。
如今这里绿意盎然,生机勃勃,已无法再用“荒地”来形容,取而代之的称呼,应当是“广袤无垠的肥沃良田”。
西边靠近沼泽的水田用于种植稻谷之类的水生作物,中间的半干旱是小麦玉米高粱,东边的一些贫瘠之地种上了大豆花生以及方诚最爱的地瓜。
值得一提的是,白花城四周的土地均属于西江顺流而下所冲积形成的平原地带,这里的土壤富含大量有机物质。
尽管西江目前已然断流枯竭,但好在白花城附近尚有大片沼泽可供汲取水源,因此即便是那些边边角角的贫瘠土地,也非常适合各种农作物成长。
方诚从空中落下,来到种植地瓜的田地里,上次看到时,田里红薯苗,还都是冒出头的小小嫩芽,如今已经长出碧绿的叶子,按照这样的生长速度,两三个月后就能收获鲜嫩的地瓜。
还是太慢了。
方诚有些迫不及待,他真的很想吃到香香的烤地瓜,回想当时他第一次和小明偷摸去挖地瓜........
那是一个漆黑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他和小明来到田头。
“小明啊,俺的小明,咱干嘛要偷别人的地瓜吃?”
“方子,别老用俺来称呼自己,跟个二傻子似的,至于咱为啥偷地瓜吃,那是因为只有偷来的,才是最香的。”
“那也别偷地瓜呀,这阵子俺.....嗯......我在家里,吃地瓜都快吃吐了,小明你没吃吐吗?”
“我早就吃吐了,村里凡是有味觉的人都已经吃吐了,但正是因为大家吃吐了,所以在看到田里的地瓜被刨了后,都会以为是山里野猪跑出来弄的,而不会怀疑到我们头上。”
“哈啊哈,说的太对了,小明,还是你聪明,可俺头一次偷人家东西,心里总是怕怕的。”
“哼,我就知道你是个怂货,所以才将偷盗的目标定成地瓜,放心吧,方子,还是我刚才那句话,大家吃地瓜已经吃吐了,村里家家户户的地窖里也都塞满了地瓜,咱俩就算被人看到,也会被当成二傻子,而不是贼。”
“嘿嘿,小明啊,俺的小明,还是你聪明。”
“好了,别废话,按原计划,我来放风,你去挖地瓜。”
“嘿嘿,好嘞,我要开干喽,啊哈哈哈.......”
方诚蹲下身子,双手变化成无情的挖掘机,瞬间刨了一个大洞出来,刺激啊,偷地瓜的感觉真爽,这就是罪恶的味道,俺心心念念同时又求而不得的美味,啊哈哈哈,美味的烤地瓜,来了,来了,俺来了.......
俺是一只偷腥的小田鼠,俺要歌唱美味的红薯苗,瞧啊,它们是多么的坚强,历经炎阳的酷晒,暴风雨的侵袭,蚜虫害的啃噬和无情小羊羔的踩踏,但它们依旧傲然的挺立在黑夜的田垄之上,像一个孤独的剑客,十步杀一人,片叶不沾身。
红薯苗说:“今日我虽死,但依然是田垄上的霸王。”
小田鼠说:“你放心的去吧,我会照顾好你的尸体和你的孩子,瞧啊,它们是那么的甘甜,俺忍不住咬一口,嘎嘣脆啊,嘎嘣脆,美滋滋啊,美滋滋,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