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理由不答应的。
她又喝了一口大麦茶,依然很难喝。
李人勇的双手挥舞在她的眼前:“想什么呢?大麦茶好喝吧。”
郑南珠笑着说道:“我会喜欢的。”
她不喜欢撒谎,又不好直接说不喜欢。
只能以此回答。
她会尽量让自己喜欢上这款饮品。
李人勇点头说道:“喜欢就好,对了,你会玩电脑吗?”
别看后世基本上大部分的人,只要打开电脑,都会几下子。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会电脑,那可是一项技术活。
而且,李人勇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家里有电脑的。
今天好不容易在医院里看到,岂能不打听一下。
如果能买到,那就买一台放在家里。
用电脑打字,至少要比打字机方便多了。
胡同里出现的第一台电脑,是正峰家里的。
名字叫goldstar。
后来这家公司更名为luckygoldstar,中文名字是乐喜金星,也就是后世的lg。
而那个时间是93年。
李人勇准备打听一下,有就买,没有就算。
郑南珠笑着说道:“没有啊,现在会玩电脑的人估计很少,问这个干什么?”
李人勇将心里的想法说了一下。
“下午可以去问一下马日成,他兼职着采购,对电脑应该很熟悉的。”
“行,下午去问问。”
很快,两份猪排饭便送了上来。
李人勇的表情:老人,地铁,手机。
托盘里放了五个碟子,两个碗。
一份米饭,一份炸猪排,一份生菜调的凉菜,两份不一样的泡菜,一份海带汤。
一个盘子,一个碗就能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放这么多的碟子?
放一起多好?
郑南珠拿起勺子,舀起一勺海带汤放进嘴里。
之后,又吃了一口米饭。
好吃。
当她抬头,看到李人勇的表情说道:“阿勇,不好吃吗?咱们换一家吧。”
说完之后,她放下手中的勺子。
李人勇摇摇头说道:“不是,我还没开始吃呢。”
只见他将猪排和泡菜全都倒在了米饭上,这才笑了出来。
“猪排饭,就应该这样吃,要是有酱汁就好了。”
嘴里嘟嘟囔囔地低声说着话。
吃了一口,笑容浮现在脸上。
挺好吃的。
郑南珠见李人勇笑了出来,重新拿起勺子开始吃饭。
吃完饭,李人勇摸了摸肚子说道:“好饱。”
郑南珠笑着说道:“谁让你吃这么多的。”
说罢,起身去付钱。
李人勇也不跟她争,这么长时间的朋友了,请一顿猪排饭而已。
下次有机会,再请回来就是。
他站了起来,走到收银处。
“老板,再来两份猪排饭,打包带走。”
郑南珠拿出钱包说道:“是三份,我已经跟他们说过了。”
李人勇挠头。
果然,还是女人更细心。
打包三份的话,就算李一不能吃,心里也会很好受。
要不然,少了谁的那一份都不好。
如果有人尝试过,大家在一起吃饭,而你只能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
那种感觉,别提有多难受了。
有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