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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节(2 / 2)

而他曾经的拥有者,被称之为魔族的余孽。

他素来对叶兴舟都颇为关照,不知道是睹物思人还是如何,叶兴舟是一个知晓自己身份的人,所以他过得很不一般。

', '')('他始终想要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兴舟,为师告诉你这世上还有炮制龙池之法的时候,你那模样可真的太过惊异,若非如此,为师还真的猜不透,你和剑庭还有这么一段秘事,人和人长长久久,果然是有日久生情之说,不过,你倒也是与你那位胞兄一般无二,痴情种呐。”

叶兴舟最后是自己死在了龙池之中。

人造龙池,需要捕捉到四条即将化龙的蛟,而后将他们困在一个地界,再捕捉无数的妖兽锻炼龙池之水,最终将魔族之躯投入其中,方才始终。

叶兴舟是为了拯救一个人。

而选择了牺牲。

当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了龙池之时,看到这一幕也算是五味杂陈。

他和叶兴舟所为不同,但终究选择的是同样惨烈的方式。

他叹了口气,而后将魔血也放在了石台之上。

“至于阿廉,我是该叫你周亭好呢,还是叫你飞廉好呢?”

周亭。

传闻之中的贤王,与飞廉将军,只不过,皇室的纷争,让他心灰意冷,也葬送了他的光明前程。从呼风唤雨的帝王之后,变成一个流落街头无人识得的小乞丐,不过是一场雪夜的大雪,与一场不见人的厮杀。

福王已凯旋。

而他变成了世人眼底的垃圾,不值得一提。

丑陋不堪?

“你也没想到你醉心的歌姬,最终不过是你弟弟的一枚棋子,自古君王帝心,你动了心,你便输了。”他将人类王室之血也摆在了台子之上。

他前去河间郡之时,已是想过要见这位王爷一面,却在山神庙有了意外之喜。

他大可以一剑把这个王室血脉杀了,取走鲜血,但最终他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结果还真是如此,我要是不那么妇人之仁,还能有六人之会什么事儿。”他仿佛是在发上面牢骚,还伸手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似乎在苛责这些个头发碍事一般。

只不过,福王最终不过是买醉。

在山上将好酒喝了一空,便去山下喝个酩酊大醉。

他喜欢酒,也自称酒中仙,大有忘却前程之事,横空自流形的样子。

只是他能放过自己,不见得有人不惦记。

“周莲可真是要赶尽杀绝,好几次手都已经伸过边界了,周莲那小子的阴损气,可太适合当皇帝了,这后宫争锋,当朝夺权,当真挥洒自如。”他到了此时,也不得不佩服周莲的手段,只是还是看不大起。

最后,他从包裹里取出了最后一份带着银白色淡淡光芒的血。

“这么一个东西,没成想,我这么一藏便是七八年。”

为了这么一份血,死了多少人?

他也不记得了。

从最初的伏牛镇惨案,为了掩人耳目,他杀掉了当时对伏牛镇举起屠刀的所有道门子弟,而后还将伏牛镇的残余斩尽杀绝。

在那时候起,他才真正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只是一条充满了鲜血的道路。

小徒弟,恐怕知道了真相,会恨死我这个当师傅的吧?可是师父我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这世上可不是只有非黑即白。

多的是人狼狈不堪。

可怜之人自然也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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