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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窸窣窣地穿戴衣衫的声音。

常剑庭急忙喊道:“娘子,是我。家中有些客人,你且在内厅暂避即是,这里便交由我来料理。”

那妇人有说话道:“外头是哪位叔叔,婉儿有孕在身,照顾不周,万望叔叔原谅则个。”

“是我曾经上山学艺时候的故交,如今来寻我喝杯水酒,不碍事的。”

仿佛听到此处,那名唤为“婉儿”的女子方才放下心来。

常剑庭将大门阖上,抹了一把汗,引着沈入忘入了厅堂,而后一屁股坐在了主座上,他看到沈入忘一言不发,面色如常,只是恍惚间显得有几分薄凉,便尴尬地笑了笑。

“小师弟在山上过得可好?每每知晓你在山上守着师父的基业,我……”

“客套话便别讲了,我来此地也非是听你来嚼弄舌根的。”

常剑庭面上的笑容凝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怅然。

“我在福仙镇这些日子,时常都在想,你何时会上门来,毕竟,我们这等听雨阁弟子早已是行走在人间之活鬼了。

若是我见了你,便将这条命都还给你,权当还给战死在山上的数十个师弟师侄,还给舍命将我们送下山去的大师兄便是了。”

他说到此处,却见面前白光一闪,沈入忘的手掌并指如刀,从他的指尖吞吐出半寸刀芒,直直顶在常剑庭的咽喉处。

“那你便拿命来还罢。”他甫一说完。面前的常剑庭表情却犹自淡然了下来,仿佛终究获得了解脱。他缓缓阖上了双眼,低声说:“小师弟,动手罢,能多活这么个三年五载,师兄已是够快活了。”

良久,却不曾听到沈入忘动手的声响,却是一声布帛破碎,他睁开眼,只见原本好好堆放着的布匹,已经被划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而放在自己咽喉处的手刀已经不见了踪迹。

“杀了你也于事无补,二师兄,你在镇子上过得倒是顶滋润了。”沈入忘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身旁,自己给自己沏了一壶茶水,大口饮尽,还拿袖子抹了把嘴。

“小师弟,你可是一点也没变。那时候你便是如此不拘泥于礼法,可没少挨师父责骂。”他想了想,站起身来,从一处书橱里取出了一枚木匣,而后递给了沈入忘。

“这是我这些年在福仙镇经营,积累下来的钱财,虽然不多,业也算不得少,你且拿着。”

沈入忘却不接手,只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二师兄,你居然觉得我是那种看得上钱财的人吗?你既然在福仙镇生活多年,不如讲讲,你为何不肯上山来?”

沈入忘一直想不明白的是,为何当年的大师兄会将众多人手送下山去,这些都是听雨阁内的精英之士,哪怕杯水车薪。

单单一个二师兄也就罢了,可偏生所有下山之人都下落不明,若是其中没有猫腻,沈入忘第一个不信,如今始作俑者被“压口钱”劫持而走,一切事情便如泥牛入海,再也看不通透。

常剑庭听得这班问询,面上也显露出几分犹豫之色,过了一会儿,他仿佛下了什么决心,他摇了摇头说:“此事我与大师兄他们有约定,这些事终究不能随便说出口,我本被大师兄勒令前往金山岛。”

“是位于留仙岛以南之南的被称作南之极的金山岛?”

“是,只不过,我逃了回来。”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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