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怎么穿这身了?”虽然隐隐约约地猜到了吕雉这么穿的用意,但他还是开口问了起来。
“因为你伯母今天说你要来接我啊,所以我就穿这件衣服了,而且我额头上的伤疤什么的都没有了,跟你出去的时候也不会让你丢人了。”吕雉有些小开心的说道,虽然自从她受伤后,就没有出去逛过,也没有和陈庆之一起出去玩过。
但之前见手上的那两道无法消除的疤痕,她还是每天都在担心着,担心额头上的疤痕也去不掉。那样的话,自己怎么和庆哥哥一起出去呢?别人看到庆哥哥的女朋友额头上的疤痕,肯定会笑话他的。
所以她一直在担心,她也不知道陈庆之到底在不在意,即使他不在意她额头的疤痕,她也会在意。
因为她是他的人,所以她要为他的面子,为他着想。
“小傻瓜,我怎么会在意你的伤痕呢?”陈庆之有些感动地说道,动情之下,拉起了吕雉的左手,那手上还是有两道浅浅地伤痕。
“即使你遍体鳞伤,都是这伤痕,我又怎么会介意呢?”陈庆之两手细细的抚摸着那两道浅浅地伤痕,有些入情地说道。一直以来他对着吕雉都是抱着一种同病相怜,虽然有时候很感动,但他真的还没有到书上说的那种海枯石烂地地步,也没有到电影上演的那生死相依的情境。他只是把她当成自己一个很亲的人,比陈德胜和周秀芳还要亲些的人,因为他和她都不属于这个时代,这个时代的所有人都是他们的陌生人,他们是过客。
只是,这个和自己同样是过客的女子却每每做出一些看着很简单,在她眼中很平实的事情,却每每打动了他那本来没什么情动的心,他此时真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是的,他是有比吕雉多几年的生活经历,他是有着过人的黑客技术,虽然他不是老于世故,但也不是完全不通人情。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这个时候他真的还没有对吕雉达到爱的感觉。
没有爱到那个程度,却说很爱,反而是一种亵渎,一种不尊重。
所以陈庆之只是那么默默地抚摸着吕雉的手,抚摸着那两道浅浅的伤痕,通过这样的一种静静地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某种或许是感激,或许是珍惜吧。
(今天给自己加油下,不管成绩好坏,坚持认真地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