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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1 / 2)

百无聊赖,我看笨笨的新作。上次打仗时和一个身在美帝的大叔结了仇,现在我们见一次单挑一次。

我一点不怕丫的,出国久的人连骂人话都不会说了,网上拍砖咱也得算一把好手,每次丫都被我拍得嗝儿屁着凉姹紫嫣红大海棠。

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到底谁怕谁?

我对美帝印象并不好,丫们忒霸道,见天儿地全世界瞎跑,跟萨大叔和拉大叔起腻。唯一能加点印象分的是咱们的姚明哥哥还在那儿干力气活儿,现在这个理由又多了一个,笨笨在那里。

你要是一定问我为什么喜欢笨笨,我真没啥理由可讲。

也许因为他是我见过的最有幽默感的流氓的缘故。

孙午饭姐姐教育我说,一个能让你笑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任何男生讲的荤笑话我都能在第一时间说出结尾,冰雪聪明至此,能让我笑的人少而又少。

我听说每天大笑几次对身体好,于是努力坚持,若没人给我讲笑话,就看蜡笔小新。

边走边爱面世以后,我总算告别了小流氓小新。我刚对很多网友推荐完边走边爱,网上就冒出一群人,狂喊笨笨是2004年度中文十大流氓之首。

我是个低级趣味的人,英雄看了好几遍都看不懂,只能欣赏梁帅哥幽怨的眼神——他死前的样子是真好看,而且翻来覆去地死了好几遍,一次比一次死得好看。恶俗至此,我想我也就配看看流氓文学了。

不过说他是流氓实在有点沽名钓誉——就那点遮遮掩掩的床戏也好意思自称流氓?真正的流氓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我在网络上混了多年,一直都很清白并认为网恋是件荒唐到极点的事儿,但是现在又不同。笨笨于我,更像一个可望不可及的符号,我永远得不到。永远得不到,也就永远不会失去。

我开始坚持在他的博客里留言,话不多,但是细水长流每天都写,早请示晚汇报,比基督徒对上帝都虔诚。想想也有点脸红,当年我迷梁朝伟都没这么肉麻过。

频繁的马屁帖也不是毫无收获,经过一系列捏着鼻子的肉麻吹捧后,我成功地获取了笨笨的m。学生用m的不多,我的名单上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名字经常随心情变化,一看到“温柔的民工”、“我爱北京天安门”、“明月照无声起坐独鸣琴”登陆时,我便忍不住扬起嘴角微笑。

然而笨笨此刻已被网恋折腾得如惊弓之鸟,为了不背上勾引无知少女的名声,他一见到我就虚伪地“呵呵”两声,说几句新华字典上的话,然后掉头就跑。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不,我宁愿相信他在为一笑姐姐守节。

他说:“无关爱情总是最明智的事情了。

也许从来都没有和什么人爱到死去活来,我们都是聪明的孩子,我们只想浅尝回忆,同时可以不去追究伤心。”

可是说归说,他在作品里对一笑姐姐软语温存“我们可以一起种花写字,我会尽力做个你喜欢的男人,我还会帮你洗碗,听你的话。下雨的时候,我哪里也不去,看你安静地写字,好吗?”

我恨不得替一笑姐姐大喊一声:“好!”他曾一度失踪了很久,但当一笑在他帖子中现身时,桀骜的笨笨,依然忘情低喊“阿笑,阿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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