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沈榆一直抓着他,不让他走。
沈榆本来长得就好看,温遇旬完全知道,当时被他吸引,除了才华外,脸占了很大部分的原因。
他大约是有点困,脸很红,不那么有精神,看起来浑身发软,刚洗完澡,头发还半湿着,一滴水珠从发梢滑进胸前的领口中。
温遇旬想做那滴水珠。
于是他装作很凶,摔坏了一个杯子,很用力地与沈榆亲吻,结果性欲太强烈,最后是真的凶到把人做到手都抬不起来。
往后的一小段时间,温遇旬从一开始那种新奇的惊喜中抽离出来,理智复位,和沈榆之间的遗憾他不打算弥补,毕竟是对方先一脚把他踹开,他尊重沈榆的恐惧,尊重他没有办法接受和哥哥恋爱的事实。但很快,他发现沈榆好像突然对他另有所图。
沈榆突然变得对他殷勤至极,眼药水都想亲自给他滴。
又什么都不说,看向他的眼神每一次都欲言又止,温遇旬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终于,在沈榆问出“为什么留着我的琵琶弦”后大发雷霆。
他讨厌一切别有所图的接近,沈榆那些试图接近的人里面最明显的,但很神奇的是,温遇旬还是要更讨厌其他那些对他有所图谋的人,比如涨薪和选票,而对沈榆称不上一点讨厌。
温遇旬觉得沈榆在吊着他,大脑的保护机制促使他远离,于是他几乎天天加班,回家很晚,以此逃避和沈榆的见面。
然而非常可惜,在一次沈榆的醉酒后,他被不清醒的沈榆激发出本能,从而在车里进行了一场算是示弱的主动亲吻,幸好沈榆忘了,并不知道。
温遇旬还是没有办法控制地会对沈榆心软,并且永远心软。
所以就算沈榆还是做着他最讨厌的事——瞒而不报,温遇旬还是会一次次帮他,带他去音乐节,或是做他和岑漫摇中间人的缓冲,发现沈榆来接他会高兴,又或是看到沈榆哭就没有任何办法。
直到看到那两朵花,温遇旬平常心眼就处处留存,他回房间躺在床上,困意慢慢填满身体的过程中,想起一些平时忽略,却不知什么时候在他心里留下痕迹的细节。
前不久他们去接温玉菡来家里吃饭,温玉菡在饭桌上和大家聊天。
“我们班很多同学都说要在考试前去法源寺,求学习进步。”
温远问她什么时候去,她说:“怎么也得等到快要考试的时候,考前几天吧,不然我怕气运会被模拟考分光的。”
岑漫摇不信这些,笑着说:“小菡这么讲究呀,但是还是不要太寄托于烧香拜佛,最重要的是自己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