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一次营销吧?会划定范围,就证明一定是有自信这些服装秀不可能证明它抄袭了?】
【不是吧,划定的品牌有200多个,基本囊括了这世界上所有的奢华设计师品牌了,网页上都说了,设计师本人都没看过这么多服装秀。很合理啊,一年至少两次,十年就是4000多个秀,而且十年以前是1999年,那时候的中国有互联网吗?她该怎么看到?这个规则设定得对设计师不公平啊,即使只是巧合的话,只要符合游戏规则,她也得认账。】
【不管怎么说,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品牌本身肯定没抄袭,也就是说她们指控的职务勒索罪名完全成立吧?这挺可悲的,不是吗,一个品牌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无辜,而正规渠道完全无法发声。用一百万——甚至更多(这些服务人员当然都是有成本)的代价来洗刷自己的名誉,那些体制中的老古董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回到活动上来,当然了,划定范围里的服装秀多如牛毛,而且很多录像根本没有上网,有人知道该怎么获得它们吗?我觉得我们应该组成一个小组,彼此分工,获得奖金的话就均分。】
【附议,我可以负责找资料,这是我的专长,我想我们可以先直接索取,如果被拒绝的话,电视台方面肯定是有留档的。】
【我可以看秀,我是服装设计系学生,如果有抄袭,我一定能看出来……】
【插句嘴,我有个愚蠢的问题:所以,时尚这行业里到底存在不存在抄袭?之前我有听说过服装业不存在抄袭的说法,这样的话是不是这种指控一开始就不存在?因为我看了gu**i的秀,好明显,和几个月前c***e的秀好像哦,如果这个业界都没被定为抄袭的话,那个编辑凭什么说yun是抄袭呢?她总要在最近的秀里能找到一个原型吧?】
【种族歧视吧?隐性歧视?国籍歧视?你们看到最近对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