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东边紧挨着皇城根有一片胡同,是曾经王孙贵胄住的地方,巷子比别处的宽敞,里头也全是大宅,解放后多数大宅隔成小屋分给寻常百姓居住,常常是十几户人家住在里头,每天东家吵西家叫,热闹非凡。少数的保留下来让子孙后代继承。后来条件慢慢好了,年青人都出去买房住,就剩下一些蜗居的老年人,渐渐的,这里日益萧条。
早些年传出风声说要拆掉这片地方,结果反对声一边倒,不管是住这里的,还是搬走的,甚至还有外地国外的,联名的联名,上书的上书,倒闹出一些动静来,政府特意派了专家来调查,结论是不拆,因为这片地方的古建筑是国内保存得最好最集中的旧时大宅,为了保护传统历史文化,这片地方非但不拆,还拔了专项基金修缮,沿街为商业用途,吃喝玩乐,后边是幽宁的古建筑,于是来这里吃饭游玩也成了一种乐趣。当初离开的那些人纷纷回来做起了生意,这片地方变得比以前更加热闹。
白墙黑瓦,高高的门槛,漆黑的大门,门环在阳光照射下锃光发亮,门前的石狮子威武雄壮,一只爪下有绣球,一只背上有幼狮。苏思琪好奇的打量了一眼,跟着沈孟青走进门里去。
一进门豁然开朗,印入眼帘的是一个大湖,岸边垂柳轻拂,似身姿妙曼的少女,湖上横跨石拱桥,倒映在湖面上,好似一个饱满的圆,非常有趣。从桥上过,微风拂面,湖面金光点点,粼粼晃人的眼睛。
这地方怎么看都不象是吃饭的地方,倒象是漫步在公园里,景色怡人,十分惬意。苏思琪不由得放慢了脚步,深呼了一口气。青梅竹马可真会挑地方!
吃饭的地方就在湖边的一座阁楼里,两层建筑,雕栏画栋,大红的漆柱,祥云式样的窗格,翘起的飞檐,梁舫上描金画彩,漂亮极了。
四面窗户洞开,所以文若嫣老早就看到了他们,迎了出来,俏皮的朝沈孟青眨了眨眼睛,再跟苏思琪说话:“苏小姐,欢迎欢迎,你肯赏脸,真是不胜荣幸。”
地方选的不错,话也得体,盈盈一张笑脸上倒看不出什么暗藏的心机,只是为什么一见面就跟沈孟青眨眼睛,是在对暗号吗?
苏思琪自然不能输了场面,也笑起来:“哪里哪里,早就听说文小姐的大名,今天总算是见着了,果然是既漂亮又有气质。”
文若嫣哈哈大笑起来,嘴巴咧得开开的,笑声爽朗清脆,这时侯的她倒不象什么千金小姐了。她穿着也普通,一条牛仔裤,上面配了一件短款的同色系牛仔外套,扎着马尾,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但苏思琪认得那衣服的牌子,出自日本的,是世界上最贵的牛仔品牌。
苏思琪在心里有了结论:不显山不露水,青梅竹马是个高人。相反,她倒穿得很隆重,最新款的外套加上的裤子,脚上七寸细高跟是限量版的鞋。这几乎是她最好的行头了,本来打算穿着见沈铭儒的,后来又担心自己满身品牌会让沈铭儒觉得她虚荣,所以一直收在包里没穿,今天正好穿出来想跟青梅竹马斗个彩,没想到文若嫣玩阴的,低调奢华完全盖过了她。
面对如此高人,苏思琪心里警铃大作,所以比平时要沉默,所谓敌不动我不动,看清楚些再做打算。
文若嫣却很活泼,为人爽朗又大方,一点也不象马佳欣沈贝儿她们,亲热的拉着苏思琪的手让她坐下,还亲自替她倒水。
苏思琪在心里冷哼一声,果然是个虚情假意,笑里藏刀的人,这种人对付起来可比马佳欣们要难多了。
“苏小姐,”文若嫣笑眯眯的看着她:“算了,我还是叫你思琪吧,这样显得亲热,我跟沈孟青打穿开档裤就在一起玩,说起来也不是外人,是吧沈孟青?”
沈孟青站在窗子边抽烟,听到文若嫣问他,笑着嗯了一声。
苏思琪见他目光柔柔,不觉有些刺眼,便说:“沈孟青,那文小姐也算是你妹妹吧?”
不等沈孟青开口,文若嫣抢着说:“当然,那时侯还没有贝儿,就只有我,他妈妈可喜欢我了,一定要跟我家订娃娃亲,我有时侯会住在他家里,他淘气的时侯爱揪我辫子,我就说你再揪以后我不嫁给你了,他赶紧就松手,好象生怕我不嫁他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沈孟青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往窗外弹了弹烟灰“你说这些干什么?”
文若嫣笑起来,对苏思琪说:“看,他害羞了!”
苏思琪淡淡的笑了笑:“你们还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