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儿子?”郑秋分喝了口茶水:“她老儿子……”
“没了。”女医生脸上浮起一丝感慨:“都三十多年前的事儿了,村里老人儿都说,小宝要是活着,孩子也比毛毛小不了多少。”似乎是想起多年前的往事,女医生放下杯子,慢慢的讲了起来:“听老一辈的说,小宝从小就体虚多病,她为了给小宝看病,没少花钱,我们村本来就穷,那个年头更穷,我小时候一年能吃上那么三四次鸡蛋,就高兴的不得了了,可是小宝每个星期都能吃上,她家养的老母鸡下的蛋没卖,全攒起来,给小宝补身子用了。
可就是这么疼着,到了五岁的时候,小宝还是没了,也没什么大病,就是身子太弱了。
那时候小宝已经半个月吃不下什么东西了,她心里大概也有预兆,小宝没了她也没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疯,她男人那时候在外地干活,大儿子求村里人帮着把弟弟埋了之后,她哭了两天也就算了。
然后她们家没再要孩子,拼了命把老大供到了高中,实在没钱了,老大高中毕业就去学了技术,跟人家干了几年,自己开了厂子,本来媳妇也娶了孩子也生了,好日子刚要开始,她男人没了。
她男人没了之后,她就自己在乡下带孙子,毛毛是个挺皮实的孩子,又乖巧又省心,一年到头也不造事儿也不闹毛病,我们都说她是有儿孙福的人。
结果大概七八年前吧,一天晚上毛毛突然发烧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也没找我们帮忙,一个人背着毛毛就往村外跑,您也知道,我们村到城里那么远,她走得走到什么时候啊。
还好,我那天晚上给我闺女织毛衣的时候闺女突然说想要个跟毛毛一样的带小兔子的,我不知道怎么织,就去问她,她们家门开着,家里却没人,我就急急忙忙的叫了些个邻居,一起去找她,终于在大马路上找到她了。
她那时候不知道怎么搞的,身上都是泥点子,手里抱着毛毛,毛毛那时候都已经烧的晕过去了,我们也就来不及管她,急急忙忙把毛毛带回来输上液,等第二天毛毛退烧了,我们才发现她已经疯了。”
女医生感慨着喝光最后一口茶水,摇了摇头,看着若有所思的两人笑了笑,问道:“对了,还不知道你们来这儿是……”
“我们来调查林文倩的案子的。”杜笙箫不等郑秋分说话,就抢先从怀里摸出一张证件,冷声说道:“对于林文倩,你了解多少?”
郑秋分盯着那张简直完全可以以假乱真的警官证,脸上勉强维持着平静,心里却已经炸开了锅:卧槽这证是杜笙箫办的假证还是他凭空变了一张出来的?天啦噜妖妖零吗这里有个伪造证件的人啊!
女医生脸上的笑却僵住了,她低下头,伸手去摸杯子,却发现杯里没水,便拿起一边的小茶壶站起来说道:“水喝完了我去烧一杯,你们等等啊。”
“不用了。”杜笙箫打断她的话:“你就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就好。”
女医生转过头,勉强笑了笑;“我不是这个村里的人,我是卫校毕业了分配过来的,你们说的那个林文倩,我除了知道她在城里打工以外,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杜笙箫笑了笑,看着她的手,问道:“什么都不知道的话,你的手抖什么呢?”
女医生闻言下意识的一松手,玻璃做的小茶壶立刻在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她猛地蹲下身子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流了出来:“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文材娘说她儿媳妇怀孕了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