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撑着一口气回到车上,但身体的反应却摧枯拉朽般捣毁着这个男人的意志。
好像很热,但摸到皮肤却是冰冷的,眼前一片模糊的雾气,仿佛能听见血管突突跳动的声音。
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的无力感与恶心反胃的呕吐感交织在一起,终于,戈尔诺说:
“杀了我,莫瑞斯。”
莫瑞斯开着车,向旁边看了一眼,伸手摸摸戈尔诺的额头和手臂,最后安慰道:“没事的,就算你变成丧尸了也没关系,我会带着你的——丧尸进化得那么快,没准哪天你又变得像个人了?我们之前不是讨论过吗?丧尸不是从人体中获取能量的,到时候我就把你关在没人的地方,偶尔从别的丧尸嘴下给你抢几块肉来解馋…”
戈尔诺长长地呼了口气,没说话,也许是已经说不出,就那么摊在座位上。
第10章赶路
莫瑞斯正在开夜车。
旁边的座位上,一个戴着摩托车头盔的男人被裹得严严实实,围巾大衣长裤长靴一件不少。
唯一特别的就是这个男人是被绑在座椅上的。
这便是莫瑞斯对丧尸戈尔诺的处置方式了。别的丧尸不知如何,但至少戈尔诺还算老实,偶尔挣扎几下,其余时间都很安静。
当然这也要归功于莫瑞斯从不靠近人群,开车开得颇有俄罗斯风格——在这一点上他已经被戈尔诺带坏了——而且只在有丧尸群但没活人的地方停车觅食。
新鲜食物基本上没有了,好在莫瑞斯饿起来也不挑,也就胡乱塞下去然后接着赶路。
像这样日夜兼程地赶路也是头一回,他在看着戈尔诺变成丧尸后心里很慌,觉得自己可能再不赶快就可能连爸爸的尸体也见不着了。
莫瑞斯的父亲是个工作狂,常年不在家,但从不因此冷落了儿子。开个会觉得笔好写,立刻叫来秘书订一箱给儿子送去;看到电影海报有趣,立刻打电话提醒儿子看电影;吃个饭觉得东西好吃,立刻把食材和厨师打包空运回加拿大,反正有钱,儿子的食量也大……所有的秘书一上岗就会被要求背下一份资料,少爷的鞋码衣服型号喜好时刻牢记,每到少爷的生日或者是重要的比赛日就得帮着总裁调日程挤时间,务必要在每一个重要的日子里不缺席。
这样一个兼具工作狂和儿控属性的父亲,比满世界跑研究植物一两年回一次家的母亲更得莫瑞斯的喜爱,更何况母亲死后他便是莫瑞斯唯一的亲人。
一天时间,莫瑞斯便赶到了洛杉矶附近。
他先去了一家影院,把戈尔诺关进去,走时犹豫了一下,没把放映厅内的其他几只丧尸赶走,只是在出门后想找东西把门锁得更牢实些。
莫瑞斯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对丧尸的习性已经有了较多的了解,包括它们更喜欢呆在哪里,平常是怎样的行为模式。
丧尸是很“恋旧”的,最初丧尸化的场所就是它们日常活动的场所,虽然不定期地会结群结群走到很远的地方,但据推测在一段时间后还是会回去,证据就是在某个场所出现的丧尸总是穿着平常会出现在那里的人相应衣着。
这个影院距离戈尔诺丧尸化的地方当然很远,但放映厅里有大量血迹还有几个丧尸小伙伴,关上门的话他应该能在里面开始新生活的。
影院里的丧尸不少,食物饮料之类也在离莫瑞斯选中的那个影厅很远的地方,绝对不会有人想不开跑到这个影院里来伤害戈尔诺或者被戈尔诺伤害。
莫瑞斯找到一根长铁链外加大铜锁,满意地走回7号厅,准备锁死放映厅通往外界的最后一扇门。
结果他就看见戈尔诺居然推开门出来了,见到自己立马快步走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对丧尸的吸引力有多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