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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Chapter 107(1 / 2)

大河趴在戈尔的背上,他已经习惯了颠簸,寒风从他耳边凛冽的刮过,差点让他觉得自己耳朵都要掉了,他只能低下头,把脑袋埋进戈尔厚实的皮毛里。

戈尔的皮毛很软,也很温暖,大河尽全力把自己紧紧蜷缩起来,双手还抓着戈尔的长毛。

他们赶了几天路,要不是还得吃喝拉撒,夜里要休息,估计能把行程时间再缩短一半。

跟大河一起过来的地精都是大河亲自挑选的,都是地精里身体最强壮的人,他们来的半点都不勉强,一听见领主大人需要他们,他们连东西都不收拾,就直接跟大河出了城——除了看到魔族变身的时候差点被吓尿之外,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很沉稳。

吃饭的时候,才有同族小声问大河:“他们……是什么?”

他们跟人族不同,从小就是奴隶,触目所及只有那一方狭小天地,没有听说过什么传说,更不知道世上还有魔族这个种族。

大河吃着卡坨饼,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他们是魔族,能变身,就跟我们会打洞一样。”

同族:“这样啊。”

同族们听完大河的解释,以为这个种族跟精灵一样深居简出,不过精灵是因为长得太美,他们是因为长得太丑,原本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相近。

竟然有傻乎乎的地精去跟魔族聊天,一脸同情地跟对方说:“长得丑也没什么,我们长得也丑。”

魔族们不明所以,以为这群绿皮小个子吃错了什么药。

魔族从来不以长相论美丑,反正外表怎么样,在深渊之下也看不见,他们都是以实力论美丑的,谁拳头大,谁就最“美”。

大河跟戈尔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在魔族里,戈尔不算出众,他既不像牙那么强大,也不像黑那么与众不同,往魔族里一扎,没有丁点特色,不过大河跟他相处的时间长了,竟然也生出了些友谊。

“吃不吃?”戈尔赶路的时候顺便打了只野鸡,去毛扒皮以后,趁着休息的时候烤来吃,他还往上面撒了一点盐,也算有滋有味了。

大河结果一个鸡腿,道了声谢。

然后两人迅速地把这只没几两肉的鸡给消灭干净了。

大河跟黑关系不错,逐渐就失去了对魔族的恐惧之心,他有些好奇地问:“你赶路的时候还能打猎?”

戈尔耐心地解释:“我跑得太快,它正好撞到我腿上,我就把它抓住了。”

赶路是得好好赶路的,但不长眼睛的猎物撞到他身上,他也不会放过。

大河:“大人有告诉你让我们过去干什么吗?”

大河是见过世面的地精,不仅身体接受了历练,脑子也一样,他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轻巧的活,可哪怕再艰难,前面是刀山火海,只要领主大人让他们去,他们眼皮都不会多眨一下。

戈尔喝了口水:“那边的人不听话,跟大人对着干。”

大河难得的跟卡迪有了同样的反应,他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说:“他们凭什么不听话?大人走之前准备了那么多药丸,全都给他们,他们一点都不感恩?”

大河呸了一口:“什么玩意!”

但是他还是没明白,那边的人不听话,他们过去有什么用?

不是大河自己看不起自己,而是他太清楚自己的同族们了——同族都是胸无大志,只想好好过日子,没什么野心,不如人族聪明,不如牛头人力气大,也不如矮人手巧,他们从事的工作,要么是种地,要么是砍柴烧炭。

总之都是些不太需要脑子的活。

让他们帮领主大人让斯德丁的人听话?

大河咽了口唾沫,觉得这难度不亚于用根棍子把天捅破。

戈尔揉了揉腿,他又说:“大人说斯德丁的奴隶很多,让你们过去,斯德丁的奴隶就会听话。”

大河迷茫地看着戈尔,戈尔也迷茫的看着他,两个人迷茫到了一起,都指望着对方给自己答疑解惑。

赶路的这几天,大河每天都在思考,思考的头发都掉了许多根,还是没能想明白。

可能是我太蠢了。

大河只能做了一个这样的总结。

魔族们的赶路速度不容小觑,在大河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要被颠散架之前,他们终于来到了斯德丁,在距离斯德丁还有一段路的地方,魔族们变回了人形,从包袱里拿出衣服穿上,然后才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城。

按理来说,斯德丁的人并不会对地精和牛头人陌生,斯德丁这样的城市,每天都有不少奴隶在街上被驱赶着去干活,可他们对大河这样的地精很陌生。

他们穿的比平民都要好。

一身麻衣,没有一个补丁,并且跟平时能见到的奴隶不同,他们的身材一看就很结实,不像奴隶,只剩下骨头和一层皮,脸上也没肉,如果不是还有皮,那就是一具活骷髅,要是半夜看见,还以为是刚从坟地里爬出来的死人。

大河他们一行人进城,果然被当成珍稀动物围观了起来。

大河挺着胸膛,他不觉得被人紧盯着看有什么,相反,他觉得很骄傲。

他确实曾经是个奴隶,是个下等人,注定了一辈子都只能跟烂泥打交道,但现在,他是可以昂首挺胸,堂堂正正走在街上的自由民,他是自由的,他的身体和灵魂,都是自由的。

路边的人毫不遮掩的大声议论着:“这些奴隶怎么没有用绳子捆起来?”

“后面的奴隶都没人看着呢!”

“他们看起来比我们过得还好,我的衣服上都有补丁。”

“这是哪位大人的奴隶?”

“地精都成了值得好好对待的奴隶了吗?”

……

大河听见了,他的同族们也听见了。

可他们一点都不气。

反而十分骄傲。

他们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自由民的,他们甚至比这些平民过得都好。

戈尔走在大河旁边,他总是弓着背,一副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无精打采的样子,挂着两个不小的眼袋,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听见人们的议论声以后,他打了个哈欠,揩了下眼角,才对大河说:“这些人话可真多,吵死了。”

大河点点头,也这么觉得。

越是靠近城堡,围观的人就越少,大河很快被领到了池晏面前。

现在城堡里的仆人还是原来的侍奉伯爵的那些,不值得信任,但是也能用,对池晏的态度也还算恭敬,池晏忙成这样,也就不准备在这个时候把人全换了。

大河也没有太仔细的清理自己,他被带去洗了把脸,衣服上的灰稍微抖抖以后就去了书房。

池晏喜欢在这里谈事,看见大河过来,他微笑着朝大河招手:“过来。”

大河什么时候受过池晏这么“热情”的欢迎?一时之间,他连路都走不好了,礼也忘了行,就这么迷迷瞪瞪地走到池晏面前。

池晏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错,变壮实了。”

大河露出一个傻子一样的笑容。

池晏:“对了,给你介绍一个人。”

池晏微微侧身,大河才看到站在池晏身后的地精,这地精比大河还矮一些,十分不起眼,站在池晏后面根本没人能发现他。

池晏介绍道:“他没有名字,是我从奴隶主手里买来的。”

大河打量了几眼那个小地精,觉得对方没什么特殊的,跟自己一样,都是矮个子绿皮,还不如自己强壮,并且年纪很小,估计还没到十四岁。

大河忽然内心缠绵的想——大人刚来庄园的时候,他也才十二三岁,现在他都是一个大人了,这么说起来,他是被大人看着长大的,他心里甜滋滋的,脸上的笑容就更傻了。

“我想让你带着他。”池晏对大河说,“城里还有很多他这样的奴隶。”

大河站直了身体,他知道,领主大人要给他交代任务了。

他要把任务听得更仔细点,才不会辜负大人的期望,大人让他干活,是信任他,看得起他呢!别人羡慕不来的,不然萨克德那么多地精,为什么大人非要点他过来呢?

池晏转身对站在他身后的少年地精说:“你先出去。”

少年地精也不问,老老实实低着头出去了。

书房里只剩下池晏和大河。

对大河,池晏还是很信任的,大河是个好孩子,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很好,听话,懂事,受了挫折也没有萎靡不振,他就像一颗小树,正在努力汲取养分长大,并且他忠心毋庸置疑,算是池晏的嫡系。

从庄园走出来的人,池晏都对他们有不一样的情分。

“这座城的人不太听话。”池晏让大河坐,大河小心翼翼地坐下去,不说话,仔细听池晏在说什么。

池晏:“我要你教那个地精。”

大河不明所以,他总不是来做一个教人识字的老师的吧?可他自己都不认识几个字了。

池晏继续说:“你要让他知道自由是什么,让他明白地精跟其他种族没有区别,尤其是跟人族。”

自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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