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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狗屎与垃圾(1 / 2)

1、谁比子弹更快!

火光熊熊,一下子就蔓延了整片蔗田,风助火势,火趋风威。一下子烧亮了半壁天,每支甘蔗就像一个个看了火的人,纷纷在挣扎、呻吟、滚塌、崩倒,而终成灰烬。

辜剑用望远镜观察了好一阵子,都是熊熊烈火和折腾在沸腾中的蔗田,除了焚烧时令人惊心的光和热之外。似乎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活的人。

——那也确然,在这样剧烈高温的燃烧下,除了火光火花火焰。那还有什么事物可以生存下去?

不过,辜剑。还是不放心。

他观察了一会,然后把望远镜交给身边一个戴着帽子的大个子。

“你也瞧瞧。”

大个子接下望远镜,看了一会,仍不明白:“瞧什么?他们不全都死了么?”

“应该是”辜剑却若有所思“可是,他们在爆炸之前,突然把车开人蔗田,那是什么意思?”

大个儿不解的说:“不管是什么意思,反正他们都已死了,是不?”

“小心驶得万年船。你留这儿,有什么动静,立即接应。”

辜剑和车上另一保镖各翻身坐到那两架摩托车的后座,戴好头盔,并各技出枪来,吩咐:

“开过去看看。慢慢的开。一见没死透的,就补送他几枪。”

他是毛家的助手。

——一个好帮手,自然要把事情做得妥妥帖帖,才算成事。

他也是毛锋身边的好杀手。

——一名好杀手既已下杀手,使决不留活口。

问题是:

还有没有活口?

——在这样剧烈的爆炸里,这样可怕的烈火中,有谁人,还能不死?还可以活着?

辜剑坐在摩托后,跟另一部摩托车打从两个不同的方向以v字形往灵场进迫。

火势愈来愈猛烈。

热浪迫人、惊人。车开离火场二十码,辜剑就示意先停下来。

他眯着眼,看了好一会。

除了燃烧时火势太猛,而致发出相当伟人骇人的声音外,并没有发现什么。

蔗田之前,散铺了许多车的碎片,有的还冒着烟,分散在凹凸不平的土坡上。

他看不到什么。

至少没有什么是可疑的。

但他也没发现任何尸首,不管是烧焦了还是残肢,都没有。

于是他扬声问;

“百足,你那儿有什么吗?”

“百足”是蜈蚣在民间的浑称。辜剑现在叫的当然是人的名字。“百足”就是高足的别名。

高足就是巴闭的两名近身弟子之一,没有高就和高足,巴闭可能还不致败得那么彻底、死得那么惨。

这高氏兄弟原本就给毛念行、毛更等收买了,由于他们做了这等灭绝人性的事,更担心给警方查出真相,所以当毛念行赶到张福顺家对付来查案的警务人员时,这高氏兄弟自然也跟了过来,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插手出手下毒手的。

有。

跟踪哈森这部车子,并予以铲除,便是重大任务之一。

高就留下末守在毛念行身边。

高足则跟辜剑一齐去“赶尽杀绝。”

他和辜剑手上都有枪,而且有驾驶摩托车的人在接应,两人都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而且。公路上还有一部车子(史斯和司机)在监视,万一个风吹草动,也可以立即予以反击格杀。

辜剑原也不过只跟高足打个招呼就要走了,显然的,车里那几个知好歹的人,不是炸成碎片,就是早已丧身火海了。

他叫了一声,但没有即时收到回音。

甚至没有回应。

只有火的声音。

醒醒。恐恐。劈身。啪啪。辜剑又叫了一声。

依然没有回音。

他开始觉得不妥。

他向驾摩托车的骑手打了个手势,叫他小心。

同时,他发现距离他约十五码外,倒下了一部摩托车,他还未及看清楚,已听到背后有人向他叱道:

“丢掉枪,举手,一动就要你身上穿洞!”

辜剑企图霍然回身。那声音又警告起来:

“别妄动,是你们下毒手在先,我开枪杀你,只算自卫。”

辜剑整个人都绷紧,他指望那摩托骑士能及时醒觉。

但这希望显然落空了。

因为他已瞥见:

一个略为矮小但眉清目秀(给这黑夜冲天大火一映,居然还带点瑰丽!)的男子已潜过那骑士身后,手里拿着什么事物,往骑士大汉后头一劈,那骑士“噢”了一声,应声而倒。

看来,那矮小男子还十分雀跃。

辜剑知道自己等已中了伏。

他把希望转往在那部在远处监视的车上:

那儿还有他的伙伴。

——幸好,他没把人全都叫下来搜索敌人骸首。

要是,这回可是一败涂地了。

现在,至少还有寄望。

因为车上的大个子也是非凡人物。

他是毛更三少爷的心腹;

史斯。

——由于他以勇悍、忠心闻名“企业”里、“集团”中,都称他为“死士”而不名之。

何况史斯手上还有一支火力极强的散弹枪。

史斯不明白辜剑有什么好紧张的。

车子都已炸成碎片,还惹起了一场大火,现在他们要走的就是把车子开走,犯不着还在那儿烤火抵热的。

所以他不甚注意火场的情况。

他甚至接下呢帽打起困儿来:

昨天那一场豪赌真要命,短短一个小时之内他几乎输光了身家又赢回来了三栋房子然后又输清了荷包里一切现款,他妈的,到后来还是那姣婆娘厉害,使他目睹毛更在巴闭家里淫辱甘玲后的旺烈精液,全泄在她身上,到头来只剩下吃了顾影那一拳的肚胆肾脏都一齐吃不消起来,好像全给熬成一杯杯混浊不堪的奶茶。

他在微微恍惚间,忽觉车厢一动,不禁省觉起来,猛张眼,推上帽沿,只见在驾驶座上的伙计已把头歪倒在驾驶盘上。

驾驶座左边却出现了一张美艳的脸,还正冲着他笑。

火光在数十码外映出了这张艳脸的轮廓:

——这么美

他也想笑笑回报,忽然觉得不妥,正要抬起手上的枪,对方已一枪抵住他的头、说:

“你快得过子弹?”

——谁快得过子弹?

于是,大个子史斯、小斧头辜剑、高足,还有三名同党,全都给哈森、骆铃、温文这三人制伏了。

骆铃和张小愁在车子快引爆之前一刻,注意到温文的“特殊感受”他们立即把车子开进蔗林,并在进入茂密的蔗林慢驶之际立即跳车。

爆炸十分猛烈,但五人仍能死里逃生。

他们知道后面跟着的一部车子和两架摩托车的人。一定会过来视察,所以伏在蔗田边缘上坡洼坑里,首先是骆铃一掌斫晕了张福顺,然后定计:

哈森去对付辜剑这两人。

温文负责收拾高足两人。

由骆铃潜去那轿车,解决车的人。

张小愁则留在原地,看着张福顺,防他转醒或溜走。

他们依计行事。

而且果也如计得逞:

意图杀死他们的人。全给他们一一制伏了。

2、够了!

骆铃把大个子史斯和那给他击昏的司机(当然由史斯搀扶着),用枪指吓着,押到火场边上来,与哈森以枪指着的辜剑会集。

全集合,局势就明朗化了:

辜剑一向在毛赐手下做事。

史斯则在毛更身边服务。

毛赐是毛家二少,毛更是三少。

他们刚从毛锋的心腹伙伴张福顺家里出来,就遭受史斯和辜剑的暗算,毛家的人,这口说什么也脱不关系了。

这事情基本上不必再审,已十分分明;毛念行和毛家的人,已不惜公然与警方为敌,杀人灭口。

另个重要也因而十分突显:

张福顺是关键人物——毛家既然要杀他灭口,自然不想他落在警方手里。

至于为何不想他落于警方之手,当然是因为他已知道太多毛家的机密。

这人当然还有张小愁!

哈森、骆铃一个隶属于警方,一个则不是,但这回想法却绝对是一样和一致的:

毛家意欲铲除的人,只要保住他们的性命。就是取得胜利的最有力方法。

何况,他们现在还不但有“人证”还有“人犯”:

多了史斯、辜剑这些人。

哈森先和温文打了个招呼:“喂,你那儿解决了没有?”

温文笑吟吟的从火场波及了不了地方行来,拍拍手道:“没有解决不了的,我嘛!一掌一个。”

哈森这才放了心。

他只有一副手铐。还正铸着张福顺,如果要把这几个孔武有力的家伙现场就戴,得多费些周章了。

“是谁叫你们来干这种事的?”

他没马上开着录音机。刚才险死还生的大爆炸里,他依然死抓着这录音机不放。他毕竟是个好警官。

没有人回答。

“你们不答,只怕到了警局,就轮不到你们不答了。你们要是乖乖说了,我可以代为安排,待遇要好上许多。说不过要转为污点证人,可以获得减刑。”

史斯冷哼不理。

那司机显得有些恐惧。

辜剑冷然说:“我们不怕。老板会替我们请律师的。”

哈森开着了录音:

“老板?毛老板,你是说毛老板派你们来的吧?”

辜剑恶毒地盯着他手上那架录音机,凶狠的说:“我没有这样说。”

“你没有说?刚才又提你老板,你老板不是毛锋吗?”

“他是替我们请律师,”辜剑依然抗辩,他知道这个是行差踏错不得的“可没说是他派我们来的。”

“毛锋没派,毛念行总有吧?”哈森改而旁敲侧击“毛更呢?毛赐呢?别告诉我们你们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一面说,一面想叫温文找几条绳子,先把这些危险人物捆着再说。

“你的不行!”骆铃又被出了银针,针在火光里闪亮闪亮不已“让我来问:我再问你们,是不是毛家那干禽兽派你们来杀我们的!?”

问了一次,没人回答。

大家都没把这时髦而美丽的女子瞧在眼里。

骆铃笑了。

贝齿白皙。

跟她的眼自一般雪玉的白。所谓明眸皓齿,大概就是指这种样子。

“我再问一次,你们不说,等着后悔吧!”

辜剑忽然笑了。

哈哈哈笑得很猖狂。

他居然向史斯笑着说:

“我后悔,我们在等他们后悔哩!”

史斯也笑了。

张大大口,傻巴巴的笑,像头猩猩。

连那曾给骆铃击晕的司机也笑了。

笑得毫无顾忌。

骆铃心中一凉,连哈森也知不妙。

他们正要迅速回身,但已听人喝道:

“够了,除非你快得过子弹!”

世界轮流转。

这回又到哈森和骆铃受制。

在后面持枪的是高足。

骆铃和哈森都瞪着温文,心里都在咆哮着一个疑问:

——你不是说已“解决”了吗?怎么!?

温文苦着脸,摊摊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来:

“我原以为一掌就劈晕一个我已照着书本上和电影里的方法做”

他一面分辨还一面比手划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砰!”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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