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煜缓步走过去,看清地上的人时,剑眉蹙起。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失笑,对保安说,“我认识她,先让她睡一会儿,等她醒了,我再带她走。”
“好好好,那你休息一下。”保安给他倒了杯水,然后先出去了。
南宫煜在椅子上坐下,低头看着躺在地上的女孩,女孩穿着花裤子,黑色的长外套,头上戴着渔夫帽,衣着打扮很别扭。
甚至,可以称得上毫无美感可言,邋里邋遢。
她的手沾满了灰层,全身上下脏兮兮的,编成马尾的辫子垂在胸口,长至腰部。
“千里迢迢跑来这里,还是孤身一人,你也不怕迷路……”男人轻轻道,所以靠入椅背。
南宫煜静静等了许久,接近十二点时,地上的女孩动了动,她翻了个身,脚踢到了椅子腿。
“啊!”她吃痛,终于醒了过来。
“醒了?”南宫煜俯身,居高临下看着她。
女孩愣了一下,扭头看见他,小脸露出欣喜的笑容:“南宫……是你!我……找到你了!”
女孩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她说话并不流利,就像刚刚学会说话的孩子似的。
她一把抱住了他,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你不要走,不要……丢下我,我喜欢你,喜欢你……”
“喜欢你”三个字是说得最流畅的,可见经常说的缘故。
南宫煜拉下她的手,稍稍推开她,看着女孩满是灰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