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兔子喽!”我脱口而出的说完,这才会意,笑道:“我在想,我什么时候要是象你这么厉害就好了,北凌风,人家不是说世界上有一种人,根骨奇佳,天生就是练武功的材料,练一天,就可以当别人一年的,是不是啊!”好像每个武侠小说的男主都是这样的,呃,除了金大侠的书之外。天生练武奇才,还有能增一甲子功力的什么丹什么葯什么水,是武侠小说的必备元素。
北凌风失笑道:“胡说八道,要是有这样的人,遍地都是高手了!练武功是要下苦功的,其实我现在的武功,并不算好,因为我毕竟并没有很刻意去学人类的武功,武功与我而言,只是游戏,否则,如果两千多年学成这样,我也要惭愧了。不过,也当真有一些人骨格偏轻,适宜学轻功,或是体格灵巧,适宜学剑法”
“那北凌风,你说我适合学什么呀?”轻功,剑法,神往
北凌风看了我一眼,很认真的考虑了一下:“你啊你还是别问了吧小姑娘学这么好的武功干什么?有我在你身边,你什么都不必操心。”
我已经熟悉了他汹涌澎湃的自信心,哼道:“那我也不能总把你带在身边啊?你不在的时候我怎么办?”
北凌风斜瞥了我一眼,淡淡的笑道:“我要的东西,绝不会放弃,丫头,你放心,你的余生,每一天都会有我在你身边。”
瀑布汗“北凌风,你能不能不要在饭前讨论这种噩耗啊!很容易消化不良耶!”
北凌风大笑出来,拿出刀子,在那兔子上划了几刀。分出一条兔腿给我:“小丫头,信我吧,你比较适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兔肉来了接在手里大吃其它的事情,让男人去操心吧!”我已经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接了,正在狂吹,想吹凉了咬上一口,被他一说,差点没气死,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可是终究不能抗拒兔肉的诱惑,小心翼翼的咬了一丝,只觉鲜香满口,忍不住赞道:“好香!”
北凌风大笑道:“有谁说过野味不好吃的?”
我已经大吃起来,不再说话,北凌风挑了挑眉,也不再说,自己也拿起一个,放在鼻端嗅了一下,笑道:“可惜没有带酒。实在辜负了这兔肉啊!”虽然的确是很好吃,不过我吃了一只兔腿,也就饱了,从戒指里掏出几只苹果,在火上烧着吃,触鼻酸酸地香,野外生活果然也蛮有趣的啊!都怪郝寻芳误导我。
我又吃掉两只苹果,吃的满嘴黑乎乎的。跑到不远处地泉水边洗手洗脸,无意中抬头一看,面前的山壁顶端,居然有一点鲜红的颜色在风中微微晃动,衬着四周森严的山壁。这花儿显的加倍娇美“北凌风你看!”
“什么?”北凌风抬起头来,向我指的地方瞥了一眼:“一朵野花而已。”
“好漂亮!”
北凌风笑着看我:“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