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站在一旁,看这两人坐在软塌上你来我往地说笑着,脑中不可避免地就浮现出上一世两人搂在烟榻上衣衫不整的样子。
他大力地给了沈满棠的背脊一掌,训斥道:“别吃了,化妆师还在等你上妆,你别耽误人家工作。”
“好鲁莽的助理!”沈满棠转身就是一脚,把金朝的皮鞋踩得更脏了,而后不管不顾地把金朝扔下走了。
江显颐忍俊不禁,艳羡地看着金朝道:“小满很喜欢你。”
金朝愣了愣,而后又听她嫣然一笑道:“还好你也很喜欢他。”
他喜欢沈满棠吗?金朝瞠目结舌,像是钉在原地不会动弹了一般。他对沈满棠有愧疚、有责任、有怜惜,还有一同长大的情谊,可喜欢,这个词对金朝而言太过陌生了。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有对谁产生强烈的渴望占有的冲动。
对沈满棠是这样。在知道他唯有留在自己身边才能安好时,金朝便毫不犹豫地将他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同样,即便他哪日要走,只要是对他有益的事,金朝便不会阻拦。
对芦荟也是。当年事发,芦荟说想要留在沈满棠身边继续照顾他时,金朝便立刻让步,在确保芦荟安危的前提下,毅然舍弃了自己为她规划好的退路。即便她是自己姆妈,他也不曾想过要独占她。
金朝理解的爱,是给对方来去自由的权利,并永远为所爱之人托底。他无疑是爱沈满棠的,可他真的喜欢他吗?
金朝对“喜欢”的定义极其迷茫,甚至一度怀疑沈满棠也是混淆了对他的感情,才会冲动地说出“喜欢”的字眼。
作者有话说
金朝:森莫4稀饭?(_
第117章 剧本费导本是极不乐意删改剧本的。他的本子自己乱改可以,但别人要是敢改动一个字那他非得和人急眼不可。
直到他第三次在被窝里重踹徐制片,埋怨他为了福臻几个臭钱牺牲他的创作时,徐制片才悠悠转醒,闷哼道:“换个角度想想,你写袁少爷在育莹奔向新生活前强吻她,是想塑造一个无忧忧虑的纨绔没了显赫家世后只能卑鄙地以爱情为饵,在一个他根本看不上的女人身上继续吸血。”
“可在我看来,袁少爷不过是在落魄后,把从小一同长大的育莹当作唯一的救命稻草罢了。但就连育莹这么个女佣的孩子,一个从前根本入不了他眼的女人,都因为他的堕落而选择背离,所以他才会在绝望的边缘最后一搏,企图挽留这个从小善待他的心软的女孩。”
“无论到最后他对育莹迸发出的感情算不算得上是男女之情,在那一刻,他也不过是想留住唯一一个爱他的人罢了。即便他夸大、美化了这份感情,可在最后关头,他或许也是真心想要用他认为最牢靠的承诺——爱情—来回报对方的,而不是你想的那样仅仅将自力更生的育莹视为一张永远不会抛弃他的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