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xwx66(首字母+66,bxwx66)!
展慕华的面皮够厚的,笑道:“你就这么赶我走了?金莲,我在考虑,是不是搬过来住……”
“你说什么?”西门金莲原本已经准备上楼,闻言站住脚步,诧异的问道。
“我说,我能不能搬过来住啊?”展慕华涎着脸笑道。
展白的一张脸都变了颜色,西门金莲哼了一声:“你做梦了吧?”
“你可以收留慕容,为什么不能收留我?”展慕华嘿嘿笑问道,“你不能够厚此薄彼。”
这次,西门金莲连着话都没有说,直接向楼上跑去,走到楼梯的转弯处,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叫道:“小白——”
“什么事?”展白仰着脖子问道。
“明天去给我买一只最凶猛的藏獒回来,我需要一只开门狗!”西门金莲大声道。
展白一愣,随即就明白过来,忙着大声答应着,而展慕华却神色不变,目送西门金莲上楼,转身看了展白一眼,就向门口走去。
“不送!”展白哼了一声。
“我亲爱的弟弟,我会如愿以偿的,你等着看吧!”展慕华走到门口,冷笑道。
展白没有说话,看着他出了门,当即狠狠的甩上了门,心中暗道:“若是以前就算了,可是现在,你不知道金莲有个变态的老爹,你真要敢做什么,他不剁了你才怪。”
原本看着胡栖雁和西门金莲之间的关系,那叫一个剑拔弩张,但是,这对父母不过是对于赌石上的见解不同,而且西门金莲可能对胡栖雁有着某种程度上的误会,如今看着这些翡翠毛料,他可以可定,胡栖雁还是很疼这个女儿的。
照他和蛇叔的分析,这人不是放任女儿这么多年不管,而是有心无力,在他有能力的程度上,只怕以后他绝对会插手西门金莲的生活,岂能够让展慕华胡来?
…………
胡兵是魔都的一个出租车司机,在魔都开了将近十年的出租车,形形色色的人都看过了,今天他拉了一个客人。
一个典型的乡下人,穿着一身很古旧的藏青色中山装,领口袖子都洗的有些发白了,大裤腿的直筒裤,脚上一双千层底,后跟就这么踩在地下,也没有拔起来,手里还提着一个同样藏青色的包袱。
一下火车,就东张西望的,一看,就是第一次进城的乡下佬。
胡兵几乎没有费什么口舌,就把他诳到了自己的出租车上,这样的乡下佬,进城只有两个目的,第一是打工,第二是走亲戚的,大都是儿女在魔都工作,他们进城看看。
胡兵调了调内视镜,看着那个乡下佬一脸好奇的四处张望,问道:“老人家要去哪里?”
“蓝玫小区三一四号!”乡下佬说道。
“哦……”胡兵倒是有些好奇了,蓝玫小区?这是魔都房价最贵的地段啊,难道这乡下佬竟然有亲戚住在蓝玫小区不成?
“您老是来走亲戚的?”胡兵再次问道。
“嗯,来看看闺女!”乡下佬老老实实的点头道。
“您老好福气啊!”胡兵不无羡慕的道,能够在蓝玫小区买得起房子的人,可不是一般的富有。
乡下佬只是笑笑,胡兵眼见他似乎很是好奇,不断的看着车窗外面的景致,当即便向他介绍了一些关于魔都的景致,风物等等。
而果然不出他所料,乡下佬的兴致更高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他说,那个乡下佬静静的听着……
胡兵在蓝玫小区门口开始减速,对乡下佬的道:“打个电话给你闺女,我才可以送你进去。”说着,他主动掏出手机递给乡下佬,心中有些狐疑,他会用吗?
“嗯!”乡下佬点点头,捣鼓了手机一阵子,拨通了电话,简单的说了数句,告诉他闺女,他来魔都了。
蓝玫小区的保安略加问了问,就让他们通过了。
“老人家,你贵姓啊!”胡兵好奇的问道。
“嗯,姓胡!”乡下佬道。
“这么巧?”胡兵有些意外,“我也姓胡,你看,这是我的名片——对了,您老伴呢,没一同进城逛逛?”
“早死了!”乡下佬叹道,说话的同时,接过了他手中的名片道,“五百年前说不准我们是一家人。”
胡兵笑笑,这个男人拉扯着一个女孩子长大,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