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窈也没客气,看旁人都在享受美食,直接指挥起狄霄来,让他把羊肉剁碎剁散,等大米粥煮得差不多了,把碎羊肉都放了进去。
大米不多,要是分给全族人肯定不够,好在羊肉的份量管够,明窈就多放了羊肉,米肉参半,名副其实的大米羊肉粥。
人们这时候才注意到还有其他东西。
大米的甜香和麦粟很不一样,白花花的大米经过大火熬煮,肚皮已经绽开花,露出绵糯的米芯。
米粥已经很香很甜了,再添上羊肉的鲜香,还没做好,土炉便已经围了一圈人。
孩子们情绪表达最为直接,吞咽声一个接一个,还有拿过鸭蛋羹的小姑娘,拽着明窈的衣角,怯生生地问:“漂亮姐姐,这是什么,好香呀!”
其余人虽然没说话,但也是相同的疑问。
“这是大米,水稻产出来的粮食,多产子江南一带,是大瑜的主要粮食作物,大越虽也有,但定是比不上大瑜稻米的饱满香甜。”明窈一时忘了身份,竟夸赞起大瑜来。
好在大家伙都记挂着美食,没人注意到她的失言。
肉粥出锅前,明窈最后放进去几根菜叶,也不知放了多久,皱巴巴的,完全没了水分,勉强做个点缀。
肉粥不多,伤员分到一整碗,其余人也就能分到半碗。
米粒煮得火候正好,入嘴稍微一抿就化了,老人吃起来也不费劲,就连加进去的羊肉糜都没了熟悉的腥膻,只剩咸香。
各自把米粥领走后,几个孩子还围着土炉,等最后刮刮锅沿,还能多吃两口。
众人吃饱喝足刷净锅碗后,正是平日里休息的时间。
狄霄始终陪在明窈身边,离开时自然也伴着。
明窈许久没吃到米粥了,如今还回味着,不觉想起那天收拾出的粮种,趁着记性好,赶紧跟狄霄提:“上回我清点嫁妆,还发现了不少麦种,大越小麦多是改良品,耐寒耐旱,产量亦多,首领可曾考虑过,在草原上种大越麦?”
多亏明窈博览群书,便是大越的农桑书籍也浅略看过。
若说大瑜水稻饱满高产,那大越就是小麦无人能及,几代改良后,不仅抗击恶劣环境的能力变强了,就是小麦产量也翻了许多倍,自全国推广后,向来为朝廷所控制着,严禁外流。
明窈未曾见过大越小麦,却听说过它的名号。
只不知装点陪嫁的是谁,连麦种都装了进来。
作者有话说:
狄霄:老婆真厉害!鼓掌!撒花!
再插句题外话:疯狂架空疯狂架空疯狂架空!朝代都架空了,有改良小麦水稻也就不奇怪了(狗头
第12章
拔都儿部始终在草原内部活动,除了每季度到大越边城交换必需品,鲜少会往外面走动。
狄霄虽对大越多有了解,但也多是表面之事,此般涉及民生之本的农耕大事,远不是他一个蛮狄所能打探到的。
他听了明窈的话,并未往深处想,就连那些夸耀之词,也当做是大越人对他们国家的偏心之言。
明窈还想说什么,狄霄却道:“冬日里草原土地冷硬,无法耕种,且如今的聚居地不宜耕种,要等明年开春,去往东南聚居处,直到三四月才可播种。”
草原民族多游牧,往往三五年就要举族迁移一次,拔都儿部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每次寻找新的宜居处,都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中途意外丧命也不少见。
自狄霄接管部族后,他做主改了游牧习惯,选取草原东南、东北、中北、中南四处,春夏两季主要在东南一带暂居,待春麦收割完毕,再往其余三处迁移,年复一年。
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不算长,牛羊数目又不多,加之不会让牛羊啃食草根,破坏当地生态,去其他地方住上五六个月,等下次回来,周围草地基本恢复了生息。
而在这样熟悉的生存环境下,也减少了不可控事件的发生。
要不是之前发现狼群活动痕迹,他们本该还在中南暂居点,可惜迁移来中北,还是没逃过狼群的袭击。
现在才十一月初,掰指一算,距离播种还有小半年的时间呢。
明窈只好偃旗息鼓:“那好吧,那就等明年天暖和了,不过这些麦种也要小心保存着,不然受潮发了芽,就不好找了。”
她根本没想到,狄霄并没把她说的麦种当回事,便是应了,实际也没多上心,无非是怕把小公主惹恼了,小心闹得整个部族不得安宁。
“晚些时候我让人去处理,不会出问题的。”狄霄道。
不多时,两人回到毡帐里,这才一下午的时间,已经有人帮衬着把破损的毡帐替下了,新换的帐子还是以灰棕为主,雪白的毡门上点了红蓝两色,帐顶彩旗飘扬。
账内的血迹早早清理干净了,黑狼流血的地方洒了一层白色粉末,不知是什么成分,但意外有效地遮住血腥。
明窈能看出毡帐的新,可因为样式上没有太多变化,稍稍看了一遍,就没了兴致。
两人都累了一天了,昨夜也未能安眠,才洗漱完躺下没多久,就被困意侵袭。
明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混沌意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便是一根修长有力的手臂揽住肩膀,紧跟着便是一个暖烘烘的火炉,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第二日大早,狄霄早早就起来了。
他检查了一遍伤口,说来也是神奇,往常两三月才能好的伤处,这才过了一天,边缘处就开始泛白,也不见流血了。
想到昨日医官所言,他眸色不觉一暗。
临走前,他又去床边看了一眼,见明窈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只得先行一步。
他去其余人家看了看,有几个也用了医官送去的伤药,虽然没有金疮药的效果好,但也缓解了不少疼痛。
阿玛尔被狼爪划伤了侧腰,伤口不深,根本没打算处理,昨天硬是被医官伤药,他还老大不高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