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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零四 你朝前走一步就知道了(1 / 2)

李昂等人瞪大了眼睛,就连号称兽语者的鲁多安都不着痕迹地朝后退了两步——八米的旺财实在太过震撼人心了。如果说那只花豹让众人感觉到危险的话,那么旺财的战斗形态足以让任何人感觉到绝望,它就这么站立着,脑袋都要够到树冠了。

旺财全力狂奔的速度有多快呢,用一个不太合适的形容词,简直就犹如疯狗出笼。在李昂他们面前无法逾越的丛林障碍,在旺财眼里根本连枯草都算不上。lv8级别的身体强度,就算是断斧木,也就轻轻一撞就倒了。李欢带着四人骑在旺财身上,耳边听着呼呼的风声,用这种速度,不到五十公里的距离很快就能赶上。

在热带雨林里最危险的就是由绿色植物组成的绿色地狱,还有各种在周围窥伺的危险生物,一旦这两个因素不存在了,热带雨林跟高速公路其实也没有两样。

特别是在天上,还有一个满脑子都是想要弄死那个大祭司的人指路。

“阁下,以您的速度,还有半个小时就能赶上他们!”重新回到哈比鹰身体里的兽语者古鲁安一边说,一边称赞:“您的坐骑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看到过最威猛的生物了,如果当年我有这么一个伙伴的话,我都不敢想象我有多厉害。”

“这个啊,这个家伙可遇不可求,当年你要是遇到它了,谁控制谁还说不一定呢。”李欢拍了拍旺财的白毛。

李昂四人好像在看一部奇幻电影一样——李欢一开始凭空收纳,他们还勉强能接受,接下来打不死的花豹,从天而降的鸟群,会说话的哈比鹰,其实只要一咬牙一狠心,都能接受,可屁股下面这只八米长的银白色巨狼,真是有点接受不能啊!在李昂等人眼里的绿色地狱,它视作无物,简直就如同一辆主战坦克一样横冲直撞,碾压敢于挡在它面前的一切东西。不,它比主战坦克可厉害多了,坦克虽然也能碾压雨林,但保证开不出十公里远就陷淤泥之中,遇到那些参天巨木,也不一定撞得倒,这匹巨狼好像视一切都不存在一样,在李欢的命令下飞速前进。

一开始,李昂等人适应了在旺财背上的速度之后,还小心翼翼地戒备周围,因为古鲁安特别说过,这一路上还埋伏着不少危险。

不过他们戒备了一会儿,就觉得没什么意义了。

古鲁安说的埋伏,路上已经遇到两拨了。

情况的确是非常凶险,对方手段非常歹毒,普通人是遇到就死的那种。在十分钟之前,旺财狂奔的路上遇到了大约三十多只花豹拦路。懂得控制野兽的不止古鲁安一个,大祭司虽然不是古鲁安这样专业的兽语者,但他的修为更强,强行控制花豹拦路,也不再话下。花豹非常典型的偷袭猎杀者,这三十多只花豹一起发难,李欢自然不会受到一点伤害,不过李昂他们就难说了,一个不小心,可能会被团灭,因为花豹速度太快了。

坐在旺财背上,就没这么多讲究了。

知道了目的地,李欢不再隐藏自己的精神力和灵气,他的精神力肆无忌惮地放开着扫描周围的一切,天空上还有子机和古鲁安附身的哈比鹰盯着,加上野性察觉雷达一起,四五重戒备扫描之下,花豹靠过来的时候几乎就跟黑夜里的明灯一样耀眼,它们身上的伪装斑纹根本没起到一点作用,无比轻巧的猫科动作的行动动作,也没给它们带来一点伪装加成。

李欢一头扎入包围圈,然

后不到三秒就突破了包围圈。

被控制的花豹让旺财碾压得不能再惨,第一个照面就有十几只被撞得筋骨折断,身下一些被李欢斩断一些,天空上的古鲁安甚至都飞下来,瞅准机会抓起一只来带上天空,从空中百多米朝下扔,直接摔成了肉泥。

他们的速度太快了,这样下去,还有十五分钟不到,就能赶上大祭司一行人。李欢现在真想看看,暗日的头领都让自己弄死了,到底是哪个家伙胆子这么大,想到这里,李欢喊道:“旺财再快一点!”

旺财“嗷”一声,身体似乎又膨.大了一点点,本来跑得无比优雅的身体猛然低了一些,将重心放低,后腿猛然一蹬,犹如一道破开林海的白色闪电一般,甚至连天空上的哈比鹰都急忙振了几下翅,这才没有被旺财给甩掉。

……

李欢众人前方二十公里左右,一片峡谷之中,李欢正追踪的目标,大祭司站在一个峡谷的边缘,面色凝重。

不,不能说是峡谷,应该说是一个洼地,巨大的洼地。这个洼地大约有直径有三千米左右,最深的地方大约五十米左右,成片的丛林从盆地旁边延伸下去,形成了一个落差奇观。洼地之中郁郁葱葱长满了植物,飘渺游荡的水雾,像疲软后落下来似的,看上去再也浮升不起来。洼地上空,偶尔有几只飞鸟划过,贴着树冠飞行的彩色鸟羽,就好像绿色海洋之中翻腾起来的一尾小鱼。

当然,一个洼地其实并不稀罕。

大祭司的眼睛直视着洼地中央那一抹白色。如果仔细看,就能看到那是一个极为平整的平台,它那个白色的平台顽强地露出了树丛一段距离,大约有十多米的高度,是一个完美的梯形建筑。这个梯形建筑四边都还有楼梯,是一个典型的阿兹特克或玛雅人的金字塔造型。

“没错,记载就在这里,果然是这里……”大祭司眯着眼睛看着洼地中央的那一抹白色,脸上带着喜色:“果然有一个古代遗迹,不管这里有没有宝藏,只要有了个遗迹,就有了钱,有了钱我们暗日可以重振旗鼓,太好了,简直太好了……你们从此都是暗日的元老,我们可以重新建立暗日的帝国!”

大祭司其实和李欢一样,不知道这个阿兹特克帝国遗迹里有没有宝藏,但这个世界上的宝藏分两种,一种是金银珠宝,另外一种是古董古物。印第安人的财富是惊人的,在政策优惠了这么多年之后,他们累积了惊人的财富,如果把这个古代遗迹里的东西搬出去卖掉,或者私下跟墨国政府购买这片土地,那得到的金钱肯定不菲——反正大祭司只是要钱而已,无论是找到什么东西,只要是能换钱的,他都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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