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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1 / 2)

现在落到县令手中,他们肯定是没好果子吃的。

在把劫匪交到县令手上前,秦宸也看完了县令的资料,祖籍不在当地,而是在隔着千里之遥的蜀省。

他上任时带着父母,却不想就在快要到县城时,一伙劫匪跑了出来,杀死了他的父母,而他也受了重伤。最后抢了马车上套着的马才逃出生天。

秦宸看着他在父母死后,没有沉沦在悲伤中,而是很快振作起来,组织人手上山剿匪。

幸好大秦守孝不需要丁忧,只要在吃食和行为上注意一下就行了。

如果每一个官员都因为守孝而丁忧,那岂不是耽误国家大事,毕竟每个人负责的区域不同,丁忧就要把手上的工作转给别人。有些人根本不会做,转给他们只会带来更大的工作量?

太祖本来就对三年守孝需要丁忧的事不怎么赞成,这三年时间官员能干多少活了?

孝不孝不是看丁忧,而是看父母在世时儿女有没有照顾好他们。还有一点就是那些有本事的官员,皇帝根本不想看到他们丁忧。特别是朝中某些改革,一旦停下再想继续就难了。

因此想也不想就改了这条不算法律的法律,以后再也没有人参那些不丁忧的官员不孝了。

明朝的张居正,就因为改革离不开他,于是夺情处理,结果等他去世后,这也成了他的罪名之一。

这让秦宸对明朝的皇帝感观都不太好,少数几个感观不错的,又死得早。

知道明朝的皇帝不做人,深度了解后,发现做人的死得早,不做人的都活得久。

太祖这一决定,对官员们来说其实是件大喜事,虽然明面上他们象征性地反对了一下,实际上暗地里都支持。

谁想当官当得好好的,因为父母死亡而丁忧在家,三年后回来朝中什么坑都被占完了。

除了老古板,无须丁忧居然是最快通过的律法。

不过太祖也规定了,虽然不需要丁忧,但是父母去世你得回去奔丧,大秦会根据家乡的远近,给官员十五天到三个月的假期。

如果不能在假期内回来,那么你的位置只能由别人代替了。

为了不被人代替,每位回家奔丧的官员都提前回来,从没有逾期未回的事出现。

因此这位县令虽然父母去世,但是他没有丁忧,而是继续当官,并且与这些劫匪死磕。

哪怕三年一次的考核,他明明是优,也没有上升和调走,而是继续留在了这里。

虽然他一直没能把劫匪消灭光,但是他的行动却让劫匪们也受到了影响,这还是三年来他们第一次下山抢劫,结果就被昊亲王的亲卫们一锅端了。

山上被抢去的女性,都在县令的安排下,悄悄离开了本县,去别的地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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