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人这样重视、在乎他的梦想。
钟炀挑眉道:“你要火了别忘了之前说的话,苟富贵勿相忘啊。”
赵夜清有些怔愣,小心翼翼问:“你还把我当朋友?”
钟炀乐了:“我一开始就没打算和你做朋友,哪来的‘还’把你当朋友?”
赵夜清懵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因为我长得好看?”
钟炀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吐槽道:“之前没发现你这么自恋啊。”
“因为你酒会上弹的那段钢琴曲。”
其实很长一段时间钟炀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赵夜清,后来他想明白了,是因为他在赵夜清身上看到他希望自己有的样子。
热爱音乐、追逐梦想。
富二代的身份给了他顶尖的物质条件和资源,同时也带给他无形的枷锁。
他注定不可能像赵夜清那样。
“十一号准备候场了。”大赛的工作人员过来通知。
钟炀抱着吉他站起来,对赵夜清傲娇地说:“本帅哥的朋友很多,如果你不介意做其中平平无奇的一个,就来吧。”
望着钟炀走远的背影,赵夜清抿着唇瓣出神,他耳边回响起简从黎说过的话:喜欢你的人是因为你身上的闪光点,因为很多独属于你赵夜清的特质符号,相貌是其中一种,不是全部。
裤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赵夜清掏出来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提示——从黎。
不久前他把简从黎手机号的备注从财神爷改成了从黎。
这会儿他望着屏幕上的名字,鼻子蓦地一酸。
赵夜清接起:“喂。”
简从黎听到赵夜清的声音,似乎有一点不对劲,停顿几秒才说:“清清,你唱得很好。”
“我在台上看到你了。”
简从黎轻笑道:“眼神儿挺好。”
没等赵夜清回应,他接着说:“你现在能出来吗,我在大门花坛这里。”
“好,我去找你。”
挂了电话,赵夜清就往外跑。
后台距离大门有一定的距离,他体力确实差得可以,跑了没几步就开始喘,只好变成快走。
转过一个弯,赵夜清看到站在花坛旁边的简从黎,脚步缓缓停下,站定。
漆黑的夜色中,简从黎穿着一身白色,像是给黑夜劈开一刀口子。
他面朝赵夜清的方向,稍长的刘海稍稍挡住眼睛,怀里是很大一束白玫瑰,开得正盛。
阵阵微风拂过,吹起简从黎的衣摆,赵夜清似乎闻到了浅淡的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