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这是谁?”
“好像是篮球队的队长哎,高三的学长吧?”
“哇,好帅啊!”
篮球队队长叫司霆,因为出众的外表和高超的篮球技术,在晨江很有人气。
有人形容他,很有几年前的风云校草唐余的风范。
司霆扮演的是一个游戏里面的角色,一身盔甲,腰间佩剑,帅气的犹如古欧洲的战士。
他抢过了凌烟手里的话筒,沉稳有力的声音透过话筒传递到了每一个角落:
“从高一入学开始,不,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你了。或许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但是我是为你学的篮球,只为了能让你多看我一眼,可惜……你好像不喜欢看篮球比赛。”司霆虽然在笑,但旁观者都看到了其中的心酸。
“我一直在暗恋你,给你写过的情书,你丢到了垃圾桶,我远远的看着,连上前告诉你,那封情书是我写的,拜托你看一看的勇气都没有。我就像一个懦夫!”司霆声音沙哑起来,“我喜欢你,这份心意,希望能传递给你。”
“哇——”
现场爆发出欢呼声,甚至有人喊起了“在一起在一起!”
凌烟没有应对过这种局面,无措的站在原地,眼眶红的像兔子一样。
直到——
她被揽入一个温暖怀抱,温润如春风的嗓音在头顶不急不缓的响起:
“抱歉,告白的话,请让我插个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