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鼠精慌张抽回自己的手:“胡……胡说,这根本不是因为我怕他,而是我刚刚抽他太用力了而已。”他才到这里来工作不久,经常被其它‘老人’欺负。
那个穿黑衣裳的杂种,前几天才杀了一个管吏,其它人都不愿意再接这苦差事。
而这些妖平日里看不起他,他为了让他们刮目相看,便硬着头皮接了黑袍的管吏工作。
刚刚他在打黑袍时,心里怕得要死。
既怕自己打轻了,被同类嘲笑,说他怕一个杂种,颜面尽失。
又怕把黑袍惹怒,要是冲上来就像杀死上一个管吏那般,直接拧断自己的脖子,可如何是好。
其它管吏根本不相信他的话,一个劲儿的嘲笑他。
地鼠精又委屈又倔强,眼中憋着湿意,像是要立即哭出来。
但是做为一个勇士,是不可以哭的!
他只能生生将眼泪逼回去。
而就在这些管吏调戏新人之时,在黑袍那边,有一道灰白色身影慢慢靠近他。
灰衣服白裙,长长头发随便用红线一扎,披散在身后。
女子双手背在身后,一步一步地靠近黑袍。
黑袍佝着背,低头看路闷声往前走。
女子崩崩跳跳地跟在他身边:“你就是那个新来黑袍吧!”
黑袍根本不理会她。
她在被黑袍漠视后,立即嘟起嘴,露出一副可爱的生气模样。
她把手按在黑袍背上的箩筐上,稍稍用力往下一压:“我问你话呢,你怎么不回我!”她的声音又娇俏又甜美,如黄鹂鸟唱歌一般。
那只手一上来,黑袍背上的东西,便重了几乎一倍。
他的背被压得更弯了,腿也已经打不直,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似乎下一步就会直接倒在地上一般。
可即使如此,黑袍还是未理女子。
女子撇嘴:“你可真倔强!”然后收回了自己的手。
但她并没有打算离开,仍然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边,开始唠叨加喋喋不休:“你不肯回答我,那就听我说好了。我叫松雪,以前也是在这里做工的。”
终于,黑袍有了一点点反应。
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只见她皮肤白皙,明眸皓齿,粉颊桃腮被三千乌丝衬托,压在腹部的手指纤细白嫩,一看就是未沾过阳春水的十指,再配上这一白一灰的衣裳,煞是好看。
这样一个粉嫩俏丽的少女,怎么可能会是在这里做过苦力的?
他只当这少女是在胡着他玩儿。
松雪自黑袍眼中看到了嘲讽与不相信,她也不生气,而是继续摇头晃脑地道:“怎么,你不相信我的话啊!”
“其实我现在回头想想,也挺不相信的。”她咬着唇,“可是不信不行啊,事实就是这样的啊!”
“我的确是要来这里做苦工受惩,可是谁让我来上工的第一天,就遇上了夜倾城呢。”
黑袍绿色的眸子里,眸光微微一沉。
夜倾城!
她居然遇到了夜倾城。
“有件事你不知道吧!”松雪继续一个人跟复读机似的,嘀嘀咕咕,“夜倾城和白小妧可是好朋友,按照人类的话来说,就是好闺蜜,而夜倾城虽然在妖界身份尊贵,可是她对人因的事一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