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站定时,她才回过了神来,此时她站在离那三米远处,她的前面是郝东榆,而宋煜,那个她心心念念的人,没有任何的防备被那个男孩推倒在地,站起来后也只是在那看着那个别人怀里的女孩子。
“成乐,这是怎么了。”
郝东榆的突然发声让向晓身体一颤,一切事情都好像清楚了起来。
“没事,就是一个臭狗屎,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林安雪。安雪,这个就是我说的那个高中同学。”
当那个叫做成乐的男生说出了那个名字时,一切都连了起来,向晓的有点心疼宋煜,而那句臭狗屎,也让向晓开始气愤。当她的眼睛看向宋煜时,却不曾想碰到了宋煜的眼神。
那眼神中带着什么向晓也有点不懂,也许是震惊在着看到她,也许是在震惊他的前前女友,或许还是前女友竟然有了新欢。那他的眸子中的躲闪应该是不想要让向晓看到他此时的样子吧。
穿着单薄的少年转身向远处走去,袖间好像还有未拍尽的灰尘。那一幕在向晓眼里,十分凄凉,宋煜就像一个年迈的将军,再也提不起宝剑,向晓想要去追上他,却不知道是以什么身份,什么立场,是一个朋友呢?还是一个爱多管闲事的路人呢?
当向晓发现有一丝温热裹住自己的手,诧异的抬起头,看到了关切着看着自己的许梓湄,她从那眼神中仿佛看到了鼓励。迈开步伐便向宋煜离开的方向跑去。
也许是刚才的气氛太压人让宋煜非常想逃离,他的脚步非常快,向晓只能小跑去追着他。
在向晓再三呼唤下,宋煜停下了脚步,却没有转身。她快步走到他的跟前,却发现了他双颊那行清泪。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向晓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去安慰宋煜,只是伸出了双手抱着宋煜,就像当初在海边他抱着她一样。两个人就这样没有言语的在一起,不知过了多久。
“你怎么在这?”宋煜沙哑的声音让向晓有些愣神,在她的记忆中,宋煜的声音一直都是温和不带杂质,让人听了都会心情愉悦,哪怕是当初抱着她说分手,声音也没有如此这般,也许是她一直认为,宋煜就应该永远是那样,不应该有悲伤。
“我和朋友过来玩。宋煜,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我请你吃个饭,可以么。”宋煜的语气向晓有点琢磨不透,他的语气中有着满满的小心翼翼,向晓想也许他们真的是太久不见了,连说话都需要思索再三了。请吃饭真的是万能的理由,无论是真心想要见一个人,还是临别的客套。
宋煜带着向晓到了一家他认为是这里最好吃的地方,就在向晓思绪婉转之间,宋煜点菜之时,向晓的手机便响起来了。是许梓湄打电话告诉她他们去哪了,听到那个陌生却有点熟悉的名字,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