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第274章(1 / 2)

小楠理所应当的把他的话理解为:王子和公主应该在一起。

作为一个合格的粉丝头子,小楠无时无刻都会顺着晨晨的话说:“对,王子和公主就应该在一起。”

崽崽一听直接炸了毛,哼气鼓鼓地抱着自己的小短胳膊:“哼!你们都欺护我。”

“好朋友不可以吵架哦。”叶锦川听见动静走了过来,“而且这里是书吧,你们声音太大了,会打扰到其他人的。”

晨晨降低音量,小声地告状:“似因为他们都说王几和公主应该在一起,可素我觉得明明女巫才素最好看的。”

【像极了我拆cp时候的样子。】

【有被冒犯到。】

【只要三观长得好,五官跟着三观跑,是我本人了。】

【这本故事书里的图画,确实是女巫比公主好看。】

叶锦川巧妙的找了个理由:“因为女巫是坏人,不适合和好人在一起,而且你看她长得那么好看,就算没有王子也可以幸福生活下去。”

【叶锦川:小叶我啊,主打一个胡说八道。】

【晨晨信了,哈哈哈。】

解决了麻烦,叶锦川找了本其他的书给他们看。

几个小朋友这次没有再出现什么争执,叶锦川放心地回到自己位置上。

午饭时间,他等着小朋友们把书放好,一起下楼吃饭。

叶锦川看大家都有些疲惫,主动说道:“你们都去休息会儿吧,今天我看着小朋友们睡午觉。”

也许是昨天烧烤大会玩得太开心,连一向精神饱满的贺亦都开始打起了哈欠。

他们也不跟叶锦川客气了,各自找了个舒服的地方养精蓄锐。

中午的空气有些闷热,即使开着空调,也依旧抵挡不住这股热气。

这样的气候下,人最容易犯困,几个崽崽躺在小沙发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叶锦川拿出了包里的笔记本电脑。

最近黎氏的股票涨得不错,相比下来,星耀娱乐就是一片绿色。

看完股票,又看了看财经新闻。

离午休结束还有些时间,他找到了黎氏集团的资料。

黎氏集团创立于九十几年前,以前只是一个普通的零食公司,生产一些价格亲民的小零食。

黎氏最辉煌的时间就是黎霄上位之后,他用极快的速度占据了市场,并且不断扩张黎氏的板块,短短几年间,黎氏旗下的星巧成长为了高端的零食品牌。

据资料上说的,黎氏的老爷子一共有四个儿子,其中黎霄的父亲排行第二,和黎霄同辈的兄弟姐妹,加上他一共五个人,其中黎霄是最为出色的一个。

前几年老爷子身体状况不佳,把黎氏交给了黎霄打理。

具体的细节没有,但叶锦川想,当时黎霄一定是力排众议才坐上这个位置的。

毕竟兄弟姐妹不算少。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收藏本站( Ct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