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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2 / 2)

宁楚虽然在念书的时候理科不是很好,但却也知道简单的物理知识。

在同样的力度之下,受力面积越小,那么压强就越大。

举个简单的例子,他用同样的内力施于一根手指,自然没有施于针尖的破坏大。越是最强的一点,就是最弱的一点,而只消一根小小的银针,便可破去。但前提是他的手法要比对方的刀快。

一寸短一寸险,银针最长不过两寸,但那长刀至少要两尺,在长刀及身之前便破除对方攻势,宁楚除了把银针当成暗器使外,他的轻功也是必杀技之一。

寇仲和徐子陵从没想到宁楚的武功如此厉害,他就只是那样施施然地站着,间或动了动手指,躲躲闪闪间,便可轻而易举地将他们的攻势化解。再配合他绝顶的轻功,给人以游刃有余的翩然之感,令人挫败不已。

这也大出宁楚的意外,其实他的武功也不见得有多高,但这就和早就知道了攻略的游戏一般,他只要见到对方的攻势就能看出破绽,除非是对上精神力比他高级的武学宗师,否则对方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这也是为何邪门中人多少年来都憧憬着道心种魔大法的原因,只要一朝练成,便可天下无敌,甚或还有破碎虚空的可能。

宁楚非常郁闷,他要是知道自己练了道心种魔大法,武功会这么邪门的话,对上跋锋寒的时候,他干嘛还要逃呢?干脆直接扁得他变猪头不就得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宁楚,步三爷首先就不知道道心种魔大法到底强大在哪里,宁楚也从未与人交手过,所以这对囧师徒还以为宁楚很菜……

“宁少,在想什么呢?”寇仲把井中月扛在肩上,吊儿郎当地笑道。他的井中月是一把宝刀,虽然外形看起来非常的破烂,但是在他的手里,就会泛起淡淡的黄色刀芒,所谓宝刀认主,就是这样。

寇仲现在的心情很好,这十几天来,他和徐子陵除了在飞马牧场里当厨师外,就在这里和宁楚过招。还有什么比一个知道他全部弱点的陪练更好的修炼方法呢?几乎在眨眼间,他和徐子陵的武功就逐级递增,简直比苦修几年都来得快。所以他对宁楚的好感也水涨船高,完全把他纳入兄弟的类别。当然,他对宁楚的称呼也从一开始的美人儿公子变成了宁少,代表着他们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宁楚洁白如玉的手指一翻,便把指间的银针全部收入鲁妙子为他特制的金丝手套中。这副手套有收容银针的囊袋,还可以抵住银针对手掌的后座力,有点像放大的顶针,倒是好用得很。手套只是护住了掌心部分,手指还可以灵活运用。宁楚瞥了一眼渐渐开始暗下来的天色,淡淡道:“你们不是说查到了内奸,今夜飞马牧场有四大寇来袭吗?”

“是啊是啊,宁少,要不要和我们去战场上玩玩?”寇仲大大咧咧地走过来揽住宁楚的肩,笑嘻嘻地诱惑道。他觉得最近武功大进,但偏偏成天被宁楚压制着打,早就憋了一肚子火了。徐子陵的武功又和他差不多,就算拼斗起来也是各有胜负,他急需有炮灰来让他出出气。

一旁的徐子陵皱了皱眉,不是因为寇仲的动作,而是虽然宁楚的武功比他们都要厉害,但他还总是把宁楚归纳为需要保护的对象。无法想象这样白衣孑然的一个人,手上会沾满鲜血。

宁楚皱了皱眉,却并不是不满寇仲的身体接触。尽管他不喜欢与人接近,但寇仲无疑是一个令人头疼的牛皮糖,越是禁止他的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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