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途上,恰逢山上匪贼劫路,还是这孩子提刀对抗山匪,救了一位年迈老者与其幼孙,
所以两年后闻守时收到他在京都不如意的书信时,第一次上书举荐一人到崇州任职,
他记得这孩子的赤子心性,安排他到了此县做县令,也希望这个鱼龙混杂之地能在他的治理下,早日兴盛繁华…
一路颠簸早就让闻守时没了力气,马鞭从手中脱落,空荡的正厅都是老者悲伤的声音,
“不过八年时间,就磨没了你的赤子心吗!”
当日保护弱者的英雄也成了屠夫…
县令跪在闻守时面前,他吐掉口中的布块,声音嘶哑的哭喊,“大人,大人…下官也不想啊!”
“可下官没有办法啊…”
“下官在京都没有钱财赶路、远赴任上,只能去借京债,我想着到任之后有了俸禄便能还上,”
“可京债利息涨的太快,下官偿还不上啊!”
他第一次收贿赂时,真的只是想偿还京债!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等到他幡然醒悟,想要从那烂坑中抽身时,却早已深陷其中,出不来了啊!
“你糊涂啊…糊涂!”
县令抓住刺史的衣角,“大人,你饶我一命,饶我一命吧,我真的知错了!”
闻守时一脚踢开他,语气决绝,“本官饶你一命,谁来饶过那些耕农!谁来饶过这城中百姓!”
“来人!”
“按照南商律法,此县县令犯惟货、惟来二罪,剥去官袍,禁锢三代子孙参加科举…”
“后与三家大户…弃市!”
(弃市:《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南商国刑不上大夫,若非重罪,不会直接判定官员死刑,况且还是不常用的弃市之刑,
弃市之刑源于前朝,南商建国后并未废除,史官曾记载下:仇家争啖罪人之肉,挟眼、剥面、披腹、出心、腾踏成泥等弃市场景,
可也只有这样的刑罚才能平息此城百姓的怒火…
让作乱者惧之,让受害者快之!
那县令被拖下去之时面目狰狞,对着刺史破口大骂,憎恶面孔暴露的一览无余,哪里还有之前的可怜模样,
春日还未有暖意的风中,闻守时的脊背更显苍老,
站在正厅侧面廊下的团子指挥着身后黑甲扔了大锤子,哒哒跑向咱们伤心的刺史大人,
“闻大人呀~”
闻守时打起精神来,对着团子展露笑颜,“安安可有受伤啊?”
她小手一摊,转了一圈,“没有呀,安安可厉害啦!”
“对,安安很厉害,若是没有安安,下官还以为这座城的百姓有多安居乐业…”
姜安一巴掌糊在刺史身上安抚,“你不要自责嘛,医馆里还有佃户等着你帮他们嘞!”
小团子嘿嘿一笑,挪动小步子,“刺史你接着努力,安安就走咯,”
“很晚了,安安不回家,我爹会生气哒。”
“对啦!”
走出去两步的团子敲敲脑壳,“我把正律和黑甲借你用一下下,还有啊,这些金砸安安没有拿走嗷,都在这里了!”
她很乖的,这些钱都是城中百姓的,她和他们不认识,不能乱拿!
“安安这次真的走啦~”
闻守时送了两步,双手合于胸前,行了一礼,“下官恭送小姐…”
这一礼,是以他一州刺史的身份,
是对这孩子的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