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莽神州的小溪显然比封印大陆上的虫子河来的细腻真实,当然,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这部分的游戏制作者比那边的要勤奋的多。
哈姆雷特躲进了溪流旁边的树荫里,似乎是不太适应这里温暖的阳光。
“啊,可算的出来了,想不到那个大椰子上比在瓶子里还难熬,”哈姆雷特用叉子当扇子,聊胜于无的扇着风“一会一跳,一会一跳的,泽罗还一个劲儿的打呼噜,实在是没有瓶子里住的舒服哇。”
“老哈你一定要跟着我?”我看着哈姆雷特磕头虫一样的点头,脑袋又疼了起来“你可要搞明白,是你要求跟着我的,不是我要求你跟着我的,这里面的辨证关系你真的明白?”
“懂啦,你就直接说现在是你做主,我暂时当当小弟就完了嘛,你说吧,要我干什么。”哈姆雷特显然对俺小瞧他的智慧十分的不满。
“随便变成个什么,体积要小重量要轻,没事不要说话,有事更不要说话,ok?”
“听你的,唉,现在找个安稳看书的地方实在是太难了。”哈姆雷特黑烟聚散,直接变了一领纯黑色的披风出来。
柔软的黑色布料上满是暗金色的花纹和镶边,头顶位置是同质的御风连身软帽,后面开了个高叉,轻柔的覆在了俺灵活修长的尾巴上。整件风衣和虫魂之铠搭配起来真是既和谐又拉风,俺暂时忘了被跟屁虫纠缠的郁闷,满口称赞老哈披风的新潮和帅气。
“给哥们我收!”我默念咒语,虫魂之铠带着老哈化成一缕黑线,迅快的消失在了眉心,深深的沉浸在我的意识之海。
搞定,现在是无事一身轻了的说,俺也好好享受下生活先。
一个面貌英俊的年轻剑仙以相当生疏的动作踩上了新手飞剑,左摇右晃的平地升起数丈,用比步行快不上多少的速度,貌似潇洒的在广袤的苍莽神州开始了闲逛的生涯。
这个地方真美。红花,绿树,白云苍狗
看见过一跳几百丈高,獠牙比野猪还长的狗吗?而且还是只毛管儿黑的发亮四爪生烟的大黑狗。
这条狗真是阴险,就在俺赞美大好河山,许愿世界和平一辈子也不要使用虫魂铠甲的时候,这条阴险的大黑狗仿佛得到俺的保证一般,窜到俺的面前,一狗脸的漠视,得意的盯着新鲜出路的菜鸟剑仙。
傻东西,你难道不明白这个世界上,誓言和谎言的同义词吗。“在这里,快来。”一飞扬跳脱的邋遢道人,后径插一柄蝇甩子,从一艘云舟中探下身来,快俺一步扑向了黑狗。
幸好这几年俺的岁数大了,脾气也小多了。要是放在以前,邋遢道人这种当面抢怪的事儿绝对会被俺揍成个包子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