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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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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给他们的拍摄开了一个好头,接下来的拍摄顺利地推进着。给余宸明感触最深的是,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完全处于工作状态中的爱德华相处:即便他已经和年长者熟得不能再熟,却着实为对方那种近乎完美的演技而震撼。

一旦开拍,他就是在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个贪得无厌的混混,暴力、暴躁,却十分精明。

余宸明就这样被爱德华带进了故事之中,从漂亮整洁的上流社会跌入泥泞寒冷的小巷,被刀和枪所恐吓逼迫。

他们拍摄的毕竟不是电影,而是一个概念短片,台词很少,每一帧的镜头都要精致唯美。所以镜头拍摄间隙,余宸明经常能看见工作人员在泥水里布置那些昂贵精美的珠宝,或者整理着他那被打湿的红头发,往他脸上沾上血浆和泥的同时,还要给他固定精致的眼妆。所以每次一喊cut,他从爱德华营造的情节和氛围中出来,又陷入有些荒诞离奇的拍摄现场里,带来一种奇妙的割裂感。他有去导演那里看他们拍摄出来的镜头,但感觉又好像是破碎的——他十分好奇最终剪辑呈现出来的效果是怎么样的。

这样的拍摄工作是完全新奇的体验,爱德华教了他很多表演的技巧,比如如何快速调动情绪,如何说好台词,怎么样处理远镜头和近镜头。但是他没有去帮助余宸明解读角色,而是在演绎自身的过程中,去带动对方的情绪和反应——因为他能够察觉到,余宸明有自己对角色的理解;小孩自己似乎没有察觉,但他非常自然地将角色演绎出了属于自己的味道。

故事里这位珠宝店主人的儿子,被迫卷入珠宝店抢劫,还被粗鲁的混混挟持威胁——他整洁的衣装、稚嫩无辜的样貌,眼泪和颤抖让人自然而然地心生怜爱同情......可怜的温室里长大的花朵!但在逃亡途中,那些微弱的反抗、对于珠宝的本能保护,又让这个看似脆弱的年轻人萌生一点无法被轻易摧毁的坚韧。

所以亡命之徒的沦陷几乎是如此顺利成章。他一开始只以为那是个愚蠢但漂亮的有钱人,被他攥在掌心里,他可以让他死——但是他是如此仁慈,施予这可怜年轻人一点怜悯。他享受着自己卑劣的优越感,却不知道自己越是要表现暴力与轻蔑,便越加着迷,因为年轻人正是他欲望的投影:是啊,怎么会有人不爱美丽的珠宝?即便它掉在泥泞里,被玷污,也无损其价值。

杰森一直拿着相机在片场走来走去地拍照,西装口袋里还揣着笔和纸。作为艺术总监,他本来不需要一直都呆在拍摄现场,但却几乎每天都会出现——他看起来爱死了二人的对手戏,形容亡命之徒从开始对待年轻人的粗暴与轻蔑到缓慢的沉迷——之所以非常精彩,是因为这种沉迷都是肮脏粗暴的,他会用枪逼着年轻人帮自己整理衣服,收拾珠宝,用白净的手别一个宝石胸针在他落着污渍的肮脏衬衫上。杰森爱死了这样质感粗糙的镜头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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