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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上场(1 / 2)

夜已经很深了,更夫敲着梆子,无精打采地喊着那句耳熟能详的句子:“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而此时的定王府里,却仍然是灯火通明。悦耳的丝竹声,高声谈笑,酒盏相击的声音,隔着石青色的高墙,传到了羽城的夜空中。偶尔有一两个走夜路的人,听到这与沉沉夜色有些冲突的喧哗声,都知道,定王府的小王爷苟思辰一定又在宴请他江湖上的好友了。

说起这小王爷苟思辰,整个阳国的人都会口沫横飞地讲上许久,他父亲定王是当今圣上的皇叔,身为皇上堂弟的他,从皇上当太子的时候就入宫当伴读,与皇上的兄弟关系自是不用说。但这备受圣上信任的小王爷,心思却似根本没有放在朝廷上,而是在取了文武双状元之名后,就隐于王府,成日里与江湖上人物结交玩乐。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至少不是大娘大婶市井百姓最感兴趣的。这小王爷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则是他的样貌气质风度。

世上近日里流传着一本集子,为不受世俗礼仪拘束的江湖女子们编辑而成,称玉箫集,这本集子中,将江湖美男挨着点名道姓,并排了个名。江湖上虽然有人认为这行为有碍风俗,不尊礼仪,可却并没有压制住这本集子盛传之势。能在里面排的名次的江湖侠士,也大多成了闺阁女子们的梦中情人。这苟思辰不全算是江湖中人,却在其中,占了榜眼之席,旁边的评语是:俊美无匹,侠士之风。可见就连素来不屑皇家的江湖侠女都对他动了心思。

而甚至有传,他屈居二席而非状元的原因还只是因为他身份不宜,江湖侠女们也知,门不当户不对,嫁入王府是不大可能的,况且她们也大多不愿受这个约束。

可即使没有这册子,一位生在皇家,长相英俊,颇有才名,尚无妻妾的小王爷,放在四海都足够成为颇受欢迎的对象。江湖侠女无法嫁,那要是门当户对的呢?世上已不知多少大家闺秀为了那可能嫁给他的机会而迟迟不肯嫁人,真是愁煞天下父母与媒婆。要知定王府从来便将任何提亲的人拒之门外。即使有心狠的媒婆,故意散播出小王爷是好男风之人后,也没有对挽救全国上下官宦大户人家婚姻低迷之势起丝毫作用,甚至还传出有无知少女为此自杀的消息,剩余姐妹们则本着菩萨心肠,怀揣着誓要将这苟思辰从断袖之癖中拯救出来的伟大梦想,奋勇地坚持待字闺中。

因此,只要一提到苟思辰这三个字,上至老的满嘴只剩一个牙齿,皱纹能夹死蚊子的老太太,下至牙未长齐,满脸鼻涕口水的黄头小儿,都是口若悬河,直将这人吹的天上有地下无。

今夜的宴席,是苟思辰专为接待武林盟主孟齐而办的,酒正至酣时,突然有人急匆匆赶来,单膝跪倒在水榭前,颤颤地吼了一句:“报告盟主!”

席间之人都停了觥筹交错之举,丝竹之声也是静了下来,这夜,便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宁静。

被让在首席的武林盟主孟齐略蹙眉头,道:“何事?”

“丐帮帮主他突然去了,却没有留下关于下任掌门的任何意思,因此丐帮长老想找盟主帮他们想个法子,选个帮主出来。”那人埋首,恭声说道。

“就比武吧,以武功决定。”孟齐微一沉吟,便道。

“呵呵,”孟齐身边一华服男子轻声笑道“单是比武岂非有些无趣,况且,这是决断丐帮帮主,并非武林盟主。”

“是,那请问小王爷有何良法?”孟齐抱拳说道。

灯光照射下,只见那小王爷苟思辰一双桃花眼中盛满笑意,微弯的薄唇边明显带着戏谑:“不妨就测试这乞讨能力好了,这才不负丐帮本意不是么?”

“可是”孟齐迟疑了,丐帮上下,都早舍弃了乞讨之术,而丐帮现在早就靠着分舵多,帮众多,而将养帮之道放在了打听江湖消息并贩卖给人这样轻松且收入丰厚的法子上面。唯一跟丐帮这名字还挂上关系的就是他们穿着破烂,形似乞丐。所以要说比谁更会打探消息还好,比这乞讨能力,丐帮上下,怕是难办了。但眼前这小王爷也不是能够拒绝的主儿,一向有传这苟思辰行事乖张,全凭心情,今日一看,怕是名不虚传。

苟思辰见孟齐犹豫不决,微微一笑:“孟盟主可知丐帮令?”

“这不是丐帮帮主才能有的令牌么,与打狗犬棒一起代代相传。”孟齐有些尴尬,因为本朝皇室的姓氏,所有与狗有关的骂人成语都被划入了禁词,这打狗棒,可是万万不能再说。丐帮也顺应时代之势,将狗字换成了犬字。

“对,而因为皇祖于丐帮上上届帮主洪八有恩,洪前帮主便将这丐帮令送与皇祖,称若是有所需时,可执这丐帮令至丐帮总舵,只要不违背江湖道义,丐帮上下便必须倾力相帮,不得违背,”他顿了顿,修长的手指在桌上有节奏的轻轻敲着“而因为皇兄知道我对江湖之事比较感兴趣,已是将这令牌赐予了我。如若孟盟主觉得难交待,便不妨持此丐帮令而去。不过我相信,这昭示天下丐帮从未忘本的法子,丐帮上下,是不会拒绝的才是。”

孟齐再仔细思量一下之后点了点头。

苟思辰举起酒杯,示意酒宴重新开始,可酒杯遮掩之下,则是他无法掩饰愉悦的笑容。他想,便又是有场好戏可看了。

却不知,他一时兴起,干涉的这件事,却颠覆了他的生活,让他的世界一片混乱。多年后,每当想起这一夜,他都会哀叹自己的失误,悔不当初啊。

古人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人也说,世上没有后悔药。

古人还说,有这样一个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

可住在羽城城郊的蔡苞不知道古人说了这么多话,也不知道有个挨千刀的小王爷刚刚帮着武林盟主决定了这样一件会改变她人生的事情,她只是一如往常地将乞讨得来的大部分银子,藏在她娘给她在肚兜上缝的小袋子里,带回了那个有些破烂的茅草小屋子。

这里是蔡苞和她娘生活了七年的地方。不要嫌这个地方破烂,七年前的蔡苞和她娘还是住在破庙里的。而能搬迁到这样一个一居室且没有神佛与她们抢居住空间的茅草屋里,还要得益于九岁的蔡苞的一段绵延至今的桃花运。

那时,蔡苞也像现在一样出门乞讨,那一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蔡苞却发现她往常行讨的地方坐了个肥头大耳的臭小子,她一卷烂的只剩半截的袖子,就冲上去,揪住了胖小子的大耳朵道:“这个地方是我的!”

那胖小子一哆嗦,估计也是第一次行讨,便往旁边让了让,蔡苞满意地往地上一坐,就做出满脸可怜像开始行讨了。她本着那灵便的口齿和清澈纯净的大眼睛,呃,还有那瘦的跟柴火似的身材,一天下来,竟有了十几文的收入,可到了傍晚,旁边那胖小子连一文都没有。连中午的馒头,也是蔡苞听他不停下咽的口水声不耐烦了,才分给他的。等到蔡苞准备收工回家的时候,胖小子拉住了她的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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