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了,但没有完全摔。
一条银线横过他的胸膛,将他稳稳拉了回去。
孟梨低头愣愣地看着银线,忽觉身后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瞬间如芒在背。
他竟一点都没察觉到,常衡是何时回来的。
甚至都不知常衡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背后。
感觉轮椅在动,常衡已经推着轮椅,将他带到了外庭的石墙下,那只猫果然趴在墙头睡觉,舒坦的猫爪都伸出了墙。
“你把人放走了,自己却留了下来。”常衡的语气很平淡,缓步走至正前面,将一方软毯盖在了孟梨的腿上,蹲下身来,同他平视,“你是打算把自己赔给我么?”
孟梨没想到他居然是这个反应。
原本都做好了要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甚至都打算好,这是最后一次晒太阳了。
脸上不由浮现出了迷茫。
按理说,常衡不该去追么?怎么还闲庭信步,推他出来晒太阳?
甚至,还飞身上墙,将熟睡中的猫抱了下来,轻轻放在了他的腿上。
孟梨不明白他,真的一点都看不透他了。
“你喜欢猫,那我就给你找个笼子来,这样你就能养它了。”
孟梨嗤笑,把猫推下了地,看着猫儿伸了个懒腰,几步蹿到了草丛里,才语气冷漠地道:“我确实喜欢猫,但就是因为我是真心喜欢,才不会用铁笼子关着它。那种自以为是对它好的做法,实则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伤害,所谓的喜欢或者是爱,也无非就是占有欲和不甘心作祟。”
常衡沉默了许久:“你说的对,是我的想法过于狭隘了。”
顺势走到孟梨背后,取出一把梳子,轻轻给他梳理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用嘴叼着梳子,动作不太娴熟地分出几缕头发,编起了小辫。辫尾系着新买的发绳,这是人间最新时兴的漂亮饰品,各种各样的都有。
他买了好些,有玉葫芦,铜钱,水滴,红玉珠,还有小铃铛,东西不值钱,但胜在新奇精巧,摊主说了,都是年轻人喜欢的玩意儿。
既然别的年轻人会喜欢,那么,阿梨或许也会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常衡很用心给他编好了头发,确保没有一根头发打结,或者不顺,才将他抱去泡了药浴。他又换了一种药方,都是很名贵的药材,对活血化瘀有奇效。原本可以针灸的,但常衡考虑到,针灸会疼。
所以还是选择药浴这种温和的理疗,只希望孟梨能早点站起来,像个正常人一样走在阳光底下。
药浴之后,常衡依旧没有出去抓叶簌簌,给孟梨擦拭干净身上的水,还给他换了身新衣服,颜色娇艳,外层是喜庆的大红色,里面是白底的里衣。做工很精致,款式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