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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66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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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在开封府,也未有发生过。

张斐只是告过官府,而告官府,这个在北宋并不少见,但结果最多也就是为起诉人平反,然后皇帝对官员进行惩罚,但不会说判官府违反法令。

原因就在于政法一体,总不能说法判法有罪,这个是毫无逻辑的。

而如今是政法分离,自然就可以这么判。

此次判决也好似在向那些官员们招手,欢迎来到政法分离的时代。

“这个张三还真是手段了得。”

已经退庭了,但陈琪兀自坐在桌上,看着文案上的盐法,是不敢置信道:“在我们看来,此乃法令,应该是必须的执行的,但如果将其视作一份契约,那么这番判决,还真是合情合理。

难怪他之前找何盐监他们出庭作证,原来他是要证明,朝廷存有违约的情况,如果此法都不作数,黄桐所售之盐,自然也算不得私盐。厉害!厉害!”

苏辙笑道:“其实此案之所以难判,在于盐政不容有失,如此判决,并没有破坏盐法,反而能够促使朝廷完善制度,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陈琪顿时恍然大悟。

这一点才是最难的。

张斐的判决,不是破坏盐法,反而是遵循盐法,盐本钱和米得如数给盐户,要是给了的话,再贩盐,那就是属于贩卖私盐。

苏辙又道:“不过我们得好好检讨一下,此番诉讼我们又失败了,而这本也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

他确实也没有料到,这个思维一时半会转不过来,就常理而言,这法令是必须执行的,他们就觉得不管怎么样,黄桐绝对是贩卖私盐,证据确凿。

以往这种情况,一些正直、仁义的知府,就是凭借权力,免除盐户死刑,采取小惩大诫。

不会从法律方面去解释。

但皇庭不同于官府,是纯粹的执法者,必须要给出法律解释。

然而,这条盐法里面又涉及到交易问题,是具有契约属性的。

只要能够证明官府没有履行契约在先,那么黄桐就不算违法。

而官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应该扣罚黄桐的盐本钱,那些都是不被记录在案的,因为钱都发下来了,只不过是没有到黄桐手里,这个就没法去记。

只能嘴上说。

这就是为什么张斐最后说那番话,扣钱扣盐都不记录的,你叫我怎么去相信你们?

陈琪挠着头道:“这可需要很大的勇气。”

说着,他又看向面前匆匆走过的官员,“而且不一定所有人都信服。”

苏辙抬头看去,只见韦应方、何春林等人是直接追了过去。

在公堂之上,韦应方他们不敢言语,因为他们屁股不干净,但不代表他们会认同这个判决,你判我们失责,那我们以后还怎么工作。

这等于是制约了他们的权力。

这怎么能行。

当即就怒气冲冲地跑去找张斐。

可一见到张斐,韦应方顿时脸上神色大变,满脸堆满了友善的笑意,还拱手道:“张庭长果真是名不虚传,此番判决,令我等大开眼界。”

一旁的何春林,是面无表情,目光中夹带着一丝愤怒。

“哪里!哪里!韦通判过奖了。”

张斐说着,又是重重叹了口气,“不瞒各位,其实我自己对这个判决非常不满,此乃下下之策,亦属无奈之法。”

我信你个鬼!

韦应方才不相信,但还是故作好奇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因为根据我们皇庭所查,贩卖私盐者,比比皆是,方才刘县尉也说明了这一点,相信各位也都清楚。”

韦应方他们沉默以对。

“所以呢。”

张斐道:“如果皇庭判黄桐死罪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要判所有盐户死罪,如此一来,谁还愿意去制盐,这将会极大破坏盐政。”

韦应方捋了捋胡须,稍稍点头,又道:“但你判黄桐贩盐合法,这也会导致私盐泛滥,盐政也会遭到很大的破坏。”

张斐苦笑道:“韦通判所言,正是此案最难之处,我深知盐政对于财政的重要性,我不能使得盐法作废,故此我并没有判定贩卖私盐合法,我只是判定官府违约在先,故此黄桐所售之盐不算私盐。但如果官府没有违约的话,那么黄桐所为就属贩卖私盐,此次判决并没有改变什么。”

韦应方顿时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这他早就想到了,故此他才导演了这么一出戏,让是皇庭判也不对,不判也不对。

可结果却砸在了自己脚背上。

想哭!

难受!

一旁的何春林就忍不住了,气氛道:“张庭长说得倒是轻巧,但是张庭长可知道管理盐政之难,这盐不管存在哪里,都会有损耗的,我们交不了差,就得我们自己补上,你这不是成心刁难我们吗?”

他是最恼火的,这等于是司法干涉盐政,今后干什么都得小心翼翼,关键那些盐户今后也不一定会听他们的,这边有皇庭撑腰,就不是要剥削、压榨。

工作的困难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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