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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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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的供词竟然不能作为主要证据?

但可细想一下,好像也有些道理,你不能说凶手承认,就能够作为确凿证据,不承认就不能作为确凿证据。

证据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

司马光道:“可是所有的证据,都证明阿云意欲谋杀韦阿大。”

“那只是表面证据。”

张斐反驳道:“一个正常人去谋杀一个人,首先要有充分的理由。如果阿云是真的嫌韦阿大貌丑,故不肯嫁,这可以构成杀人动机。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说着,他拿出一份供词来,道:“这是方家上下,以及方家村村民提供的供词,这份供词充分说明一点,就是在阿云母亲去世不久,她的叔叔婶婶们,曾不止一次希望将阿云许配出去,而当时的对象,并不是韦阿大,而是其他人。但是阿云统统拒绝,理由就是要为母守孝。”

司马光向一旁的官吏使了个眼神。

那官吏立刻将供词拿来,然后呈给司马光。

司马光看完之后,道:“就算这份供词是真的,又能说明什么?”

张斐道:“这足以说明韦阿大貌丑不是阿云凶手的主要原因,如果阿云只是看样貌,她之前为什么又要拒绝?

而且阿云在反对这门亲事时,也曾向其族叔表达过,她在为母守孝,不能嫁人,但可惜他族叔完全无视她的理由。

如果这一条不作数的话,她只是想为母亲守孝三年,那她有必要谋杀韦阿大吗?没有必要,她只需要砍伤韦阿大,延缓这门亲事便可。

事实也证明,她无谋杀之心,一个想要谋杀的人,砍了十余刀,无一刀命中要害,且全都是轻伤。

可是她在做供的时候,为什么又要隐瞒她曾以为母守孝而反对这门婚事,只是提出她嫌韦阿大貌丑,而原因就是她要赎罪,而且她认为自己这么做,也对不起她的母亲。

不得不说,在我看来,相信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是一个很笨很笨的方法,但也是一个十六七岁少女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她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他们族叔们贪念他家的土地,同时又渴望用她换取更多的土地。

除此之外,她还能怎么办?”

司马光见这厮声色并茂,说得就跟真的似得,用完美的感情来弥补不完美的证据,觉得不能让这厮忽悠下去,于是道:“虽然你的解释很完美,但这也仅限于你的推测,究竟真相是怎样,阿云要比你清楚。传犯妇阿云。”

他心里清楚,这家伙是个讲故事的高手,从他这里难以突破,索性不跟他过招。

很快,阿云便带上了上来。

不带上来还好,这人上来,跟韦阿大站在一块,这登时引起不少人的恻隐之心。

方大田该死啊!

这也太不登对了。

司马光也意识到这一点,隐隐觉得这情况对自己越发不利,他便向阿云问道:“犯妇阿云,你可认罪?”

可话一出口,他突然看向张斐,这小子肯定又要反对,哪知张斐这回没有做声,乖乖站在一旁。

阿云面无表情道:“民女认罪。”

司马光道:“你当晚持刀潜入韦阿大的草棚,是想干什么?”

阿云道:“民女想要杀死韦阿大。”

司马光一怔,道:“为何?”

阿云道:“因为他生得丑。”

韦阿大是一脸委屈。

他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里再被侮辱一次。

司马光又问道:“可是据本官所知,你的族叔曾多次希望将你许配出去,且对象也非是韦阿大,而你当时又是以为母守孝为由拒绝了。”

阿云一听为母守孝,当即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流,匍匐在地,哭诉道:“民女对不起母亲大人,民女罪孽深重,民女只求一死,只求一死。”

司马光眉头一皱,道:“是死是活,本官自有判决,你先回答本官的问题。”

阿云兀自哭诉道:“是民女干得,都是民女干得,民女只求一死。”

司马光听得恼怒不已,不禁又看向张斐,心道,想不到老夫一世英名,竟然会栽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身上。

在方才那番争辩之后,司马光知道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唬不住他,于是他打算从韦阿大和阿云身上着手。

此案非常简单,他认为如果要翻案,那就必须要翻供,一旦翻供,必将出现漏洞,谎言是经不起拷问的。

可是两个关键证人偏偏一句谎话不说,说得大实话。

但若结合张斐所言,这个实话反而对他们更加有利。

可司马光心里也非常清楚,这肯定是张斐指使阿云这么说,这么说,反而变得无懈可击。

司马光挥挥手道:“先将他们带下去。”

韦阿大跟阿云光站在一块,就会给人极大的误导。

堂上就剩张斐一个。

司马光本打算迂回突破,哪里知道,他还得直面张斐,道:“虽然犯妇值得同情,但是律法如山,不管怎么说,她的行为都足以构成谋杀之罪。”

第十七章 必须正确

这犯人上赶着认罪,但司马光却怎么也高兴不来啊!

不但不高兴,反而为此恼怒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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