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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爱国将军(1 / 2)

第二天,川省法院火速审理这桩打架斗殴事件,当听到商店被停业整顿三个月,商店老板被判3个月劳教,参与打架的几个伙计被判3~12个月劳教,两个参与打架的学生背叛30天劳教后,张澜带着学校校长与几个老师来找杨兴,要求免除对学生的处罚。

看到这里,杨兴内心颇为不平静道:张老,各位先生,按照《四川治安处罚条例》,法院对这两名参与打架的学生,判罚已经是最轻的了。

张澜探询道:征东,毕竟同学行为虽然过火,但是其本心也是好的啊。

杨兴点点头道:是的,他们本心是好的。否则他们可能被判3~12个月劳教啊。张老,现在是民国了,是法治社会,任何东西,不论其本身行为如何?只要违背法律,都需要受到处罚的。

一名戴着厚厚眼睛的青年对杨兴说道:督军啊,你这种逮捕爱国青年的学生,与北洋军阀何异?

张澜大惊,看着杨兴呆在那里,连连说道:征东,这位老师是无果之失?

但让人惊讶的,杨兴哈哈哈大笑数声道:这位老师,民国与封建社会不同。封建社会讲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啊,但是这两位学生行为,毕竟违背了法律啊。对这点,你不能否认吧.

这名眼睛摇摇头道:督军,虽然他们行为违背法律,但是是爱国行径啊。

杨兴站起来,教育道:这位先生,如此就是你的不对。判断对错的标准第一当然是我们道德,但是道德只能是一种软约束,你违背道德,只能受到大家谴责,但不能强制性对其进行处罚啊。

但是法律则不同,你只要违背法律,就会对你采取强制性处罚。

就像这位商店老板,他贩卖日货,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来对其进行谴责,只能呼吁其他人不要买他的日货。但是我们不能够认为他贩卖日货,将其抓进来,马上枪毙,或者关几天?

而这两名学生,如果从道德角度上来看,他们行为是好的。宣扬爱国主义,抵制日货。但是他们行为就不当了,在宣扬过程中,发生冲突,听说还是先打人。如此当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所以,法院在考虑其情可悯,其行可悲的份上,只是给他们最低的处罚。

在那以后,希望他们能吸取教训,以后更注意方式方法而已。

一个法律,如果不能保证小乞丐,当然就不可能保证督军或者什么的。

一部法律,如果不能保证违背道德人士最起码的权利,怎么能保证道德高尚之辈的合法权益呢?

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些我们喊了好多年,怎么今天不适应呢?

。。。。。。。。

吐了一个上午的口水,才将张澜、与那一干学校老师、学生劝走。

看着大家似懂非懂的表情,杨兴感到阵阵头麻,看来普法教育更应该加强,在初中、高中、大学,开展一定法制教育。

若不这样,下次一些残存的恶霸的地主也按照这个法律进行游行,在游行过程中,让自己打手什么的在外面惹是生非,你说怎么办?

沉思良久,熊克武笑道:督军,当然逮捕哦,按照《四川治安处罚条例》执行哦。

杨兴点点头道:这没错,熊将军。但是人家可有话说,凭什么学生游行,有问题就没事,为什么我们一游行,就有问题。

熊克武瞠目结舌,无话可说。

在cd爱国游行之后,在川省各个地区,各个县,在政府组织下纷纷游行,反对巴黎和会对中国主权出卖,反对北洋政府卖国政策,如此在川省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和谐社会宣传,民主、科学、实业的宣传

更让人心惊的是,第3天,杨庶堪带着十万人签名,整编出章宗祥等人13条卖国罪状,向四川高等人民法院起诉章宗祥等5人卖国贼。

接到起诉状后当天,四川省高等法院当天组建审判庭,通过电报,向章宗祥等人发出传票,要求其立即到四川高等法院,接受公平公正审判。

这可是再次惹起争议,接到法院传票后,章宗祥等人当然毫无疑问辩称自己这是受上峰之命令所为,自己毫无卖国之罪行,声言四川省高度法院无管辖权对其进行审判。

但毫无疑问被遭到拒绝,在6月3号,通过4天的缺席审判,公诉人对章宗祥等人的答辩一一进行公开辩驳,如此章宗祥等5名卖国贼分别判处5~15年有期徒刑。

当看到四川省高等人民法院发来的判决书后,章宗祥哭笑不得,对这种事情,只是一再辩称审判不公平,不公正而已。

不过,大家看到杨兴一面组织学生市民游行集会,支持爱国运动,一面通过体制内途径,通过司法审判,判处本地卖国贼,判处全国大卖国贼章宗祥等人徒刑后,雀跃不已。

吴佩孚虽然不可能参加人民党,但是对其也是颇为感兴趣的。

在衡阳,看着桌上堆得高高的报纸,激动的哼着《中国军魂》

而今祖国遭受到侵犯,热血男儿当自强.

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返.

滚滚黄河,滔滔长江,给我生命给我力量,

就让鲜血染成最美的花,撒在我的胸膛上.

战旗飘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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