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连忙摇头,小声嗫嚅:“不,不是的。一枝并不厌恶主君。”
百城淡淡一笑:“秋毫上仙,你不厌恶我,却想离我而去。”
百城喊了他的名号,分明就是公事公办的意思,此时又被戳中了七寸,一枝于是不语。
百城:“千余年间,你我之间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大抵都忘记了。但十年前,你我刚到江城的那个月夜,你曾在光湾街说过一句话,如今音犹在耳。”
“我考一考你——不知你可还记得?”
一枝极力回想着十年前。
那一年的夏天江城很热,他趁主君搬运装修之际,悄悄溜达到了某个apple授权店中。
然后对在店里打工的易念澈一见钟情。
再之后的记忆,模糊如复写纸的最后一页,除了他和易念成相遇、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其他皆是空白。
一枝不敢欺瞒:“请主君明示。”
百城悄不可闻地叹气,肩头忽然松了下来,这使得他的身形有种颓唐落拓的美,如一舞终了、休息等待的芭蕾舞者。
“你曾对我说过,”他直视一枝,缓缓道,“小毛笔永远是我的小毛笔。”
作者有话说:
虚假的百城君(暴怒):一枝,反了天了你!
真实的百城君(弱小可怜又无助):花神找到了真爱,小毛笔也找到了真爱,只有本君还单身,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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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也讲了小毛笔的由来
灰飞烟灭
一枝不敢回视百城的眼睛,沉默着向窗外望去。
月色下竹叶沙沙,风摇青玉,新竹高于旧枝。
他忽地想起主君曾经也一时兴起,在庭院中种过竹子,还教他念刘禹锡的那首《庭竹》——“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
他以前全听百城君的,乐得做主君一人的小毛笔,也乐得在各个城市走马观花。遇上风景好的、美食多的地方,求着主君常住一阵子,仙生过得逍遥自在,滋润非常。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所谓“无地不相宜”是也。
可现在不一样了。
心上有人。
一枝略略偏头,想看一眼易念成,然而在百城的逼视下,终是作罢。
“主君,”一枝想了想,启唇道,“那我也考一考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秋毫上仙,长进了。”百城轻笑。
一枝听不出百城的语气是应允还是揶揄,他脑中忽然产生了某种“人之将死”的想法,于是大着胆子道:“离开江城后,主君您在庐城小住过一些时日,彼时与一水草精相遇。那小水草精常上岸寻些凡人的乐子。主君可还记得,您是怎么拿那贪恋人间的水草精教育我的?”
百城动了动眉毛——那是不明就里的表现。
他是记得七八年前在庐城时,自己曾与庐城白鹅湖的一只小水草精很投缘,水草精古灵精怪,好美食爱追星,还总跟一个小明星打打闹闹,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只是后来自己因为寻人,着急搬走,便再没了水草精的消息。
见百城犹豫,一枝朗声道:“主君您曾说,如我们神仙精灵,真有了千年修为,反倒觉得仙界穷极无聊,索然无趣。”
“可人间到底好在哪儿?”
好在哪儿?
有难耐的酷夏寒冬,有扰人的车水马龙,有战争和灾难,有勾心斗角和兄弟阋墙。人们为了碎银几两慌慌张张奔奔忙忙,能吃苦的人总有苦吃,名利和欲望都会令人胡思乱想。
坏透了,凡间简直坏透了。
“以前我不懂,可是现在……”一枝终是没有忍住,回头看了易念成一眼。
可是现在,他心上有了易念成。
这世间有春花秋果,有雾霭流岚,这烟熏火燎的万丈红尘中,赤橙黄绿都好看,爱恨情仇都浪漫。
似乎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仙凡有别,”百城似是明白他所想,默然了好一会儿,才摇头道,“你长命千岁,小易哪怕福泽再绵长,一世也不过百年光景,你们不能厮守。”
“你终究只能陪小易走一小段路。”
“那花神又怎么可以?”一枝声音扬了扬,还带了一丝颤抖,“不对,现在,是不是该称他为都先生?”
他说的是前任花神都春,百城的至交好友。
曾经的都春灵术高超,掌管花木界,座下荫蔽着无数花木灵。可忽然有一天,百城告诉他,花神不再是花神,而是彻彻底底地变成了凡人。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都先生却开心得不行,只因他从此便可与爱人共度此生。
奇怪的是,他能感知到百城的复杂思绪——百城说这话的同时,不仅没有惋惜,反而带着艳羡。
百城的眼神很奇特,深沉的同时又在闪烁:“都春他……实则是灵术耗尽,迫不得已。花神变为凡人,只是个例。”
“那我曾在江城遇到的面窝小仙又怎么说?小仙找到我,要我与她施归灵术。她甘愿舍弃修为,求得真爱。”一枝不服气地追问,“她也是迫不得已吗?”
归灵术可让神仙精灵灵力尽失、灵术尽废、灵识尽陨。而整个仙界,现在只有一枝懂得这门深奥的灵术了。
“主君,若今日遭难的是三九先生,您还会袖手旁观吗?还能心安理得说出‘即刻动身’四个字吗?”一枝真是豁出去了,也不顾百城的禁忌,哗啦啦什么话都敢往外冒。